| 索引号 | 01526288-X/20261023-0002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10-23 |
| 文号 | 浏览量 |
杨春莲、李性能、姚茂东、杨艳芳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象达镇棠梨坪村水草林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1.请提建议单位先行确定活动室建设用地确保土地性质符合项目规划;
2.根据当下政策,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已暂无申报及实施通道,后续将积极向上申请。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