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金、朱绍有、余凤春、张双华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装象达集市路灯的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1.营坡村委至敬老院路段,镇经济发展办在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力争早日安装;
2.对集市损坏的路灯及时安排技术人员检修。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