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88-X/20261023-00026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10-23 |
| 文号 | 浏览量 |
张毕超、李维金、朱绍有、余凤春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象达小学运动场地建设用地的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感谢代表提出的民主意见建议,象达小学运动场拟用地块属于未批未征土地,项目征地、耕地占补平衡等费用资金缺口较大,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争取用地指标和项目资金,待要素保障到位后推进运动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