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40102-00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
文号 | 浏览量 |
郑仙菊、麻生兴代表:
您们在象达镇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小米地村垃圾焚烧炉的建议》(第10号意见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对您们提出的问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镇政府分管领导率领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经与您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您们所提出的建议很好。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与县财政、环保、住建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汇报。一是现因我县财政较为困难,无法给予资金支持解决运输费用和焚烧炉。二是我县对10个乡镇的生活垃圾焚烧,已进行了全县总体规划和一体化建设,我镇在2023年9月已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20吨的无公害垃圾焚烧厂1个,已能满足15个村社区的垃圾焚烧需求,不必要再重复投资新建焚烧炉。三是县发改局正制定我县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定价方案,预计今年12月底前出台,为集镇和村(社区)垃圾处理收费提供合法的政策依据,乡镇和村(社区)可向辖区内的居民收一定的垃圾处理运营费用,来解决设施建设和焚烧等资金问题。同时请您们做好群众工作,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镇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
衷心感谢您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