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18-122803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12-28 |
文号 | 浏览量 |
黄丽芬代表:
你在象达镇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朝阳幼儿园的建议》(第2号意见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对你提出的问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2018年11月16日,镇政府分管领导率领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经与你面商,现答复如下:
黄丽芬代表,你所提出的建议很好。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际进行了解,新建幼儿园项目已经向教育局进行了申报,但因无适合场地,目前无法建设。同时请你做好群众工作,希望你一如既往地给镇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
衷心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