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16-121003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全体二团代表:
你们在象达镇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治理后象达大河无安全栏杆及安全出入口处理的建议》(第2号意见建议)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对你们提出的问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进行了研究。2016年8月15日,镇政府分管领导率领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经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你们所提出的建议很好。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际进行了解,并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现已申报侨乡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待项目到位即能解决。同时请你们做好群众工作,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镇人民政府提出宝贵意见。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