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18-0620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碧政复〔2018〕4号
碧寨乡人民政府
关于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建议的答复
李加聪、黄凤芹、苏轻、杨国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乡党员活动室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乡党委、政府把党员活动室和活动场所作为基层党建发展的重要阵地,加大了资金投入。对于你代表团提出的核桃水、羊火塘组、何家组、丛岗组、林场组、寸家组、上白水、下白水组的活动室建设,乡党委政府已纳入项目库储备表及“乡村振兴战略项目计划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上报。
各位代表对我们的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来,以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们的工作。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碧寨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