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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国等10位代表:
你们在乡十一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腊赧等社区赧等小组消防用水的建议》已交乡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同意赧等小组使用二台坡水池尾水用于消防水源,要求用管子接水过程中在出水口下方接水,不能影响管理人员正常巡查检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