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30/2018-082401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王自周、李永寿等11位代表:
你们在乡十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赧等社区大夹沟尾水沟支砌项目的建议》已交乡人民政府办理,经研究,并与你们面商,现答复如下:
赧等社区大夹沟尾水沟支砌项目由于多种原因暂未能列入2018年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在今后的工作中,乡级将以水毁工程项目积极向县水务局申请,待项目批复后即可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