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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51202-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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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优抚安置 社会福利 其他
关于对龙新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解决龙新乡殡葬改革存在问题建议的答复


王有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龙新乡殡葬改革存在问题》的建议,已交乡人民政府办理,经政府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龙发改价格〔2025〕81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的批复》中有关规定:

(一)收费范围

收费范围:龙山镇中心公墓、镇安镇中心公墓、龙江乡中心公墓、龙新乡中心公墓、腊勐镇中心公墓、碧寨乡中心公墓、象达镇中心公墓、平达乡中心公墓、勐糯镇中心公墓、木城乡中心公墓、龙山镇河头公墓、龙山镇芒麦公墓、镇安镇邦迈公墓、镇安镇三岔路公墓、龙江乡团石头公墓、碧寨乡天宁公墓、象达镇朝阳公墓、象达镇大场公墓、平达乡小礼山公墓、平达乡龙拱山公墓、木城乡乌木寨公墓、木城乡鱼塘垭口公墓、龙山镇大松园公墓等23个公益性公墓的墓穴价格、墓碑价格、维护管理费,龙陵县骨灰堂、腊勐镇长箐村骨灰堂、腊勐镇松山村骨灰堂、龙陵县腊勐镇骨灰堂等4个骨灰堂维护管理费。

在未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之前,新建、扩建的公益性公墓参照本次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收费标准

1.全县23个公益性公墓墓穴标准为:950元/冢。墓碑(含安装费、刻碑费和运输费)最高标准为:4500元/冢,合葬增加200元/冢。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年·冢,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同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不得出现不同价格情况,墓碑最多可制定三款样式。

2.龙陵县生态葬(公益性)墓穴标准为:130元/冢。墓碑(含安装费、刻碑费和运输费)最高标准为:400元/冢。生态葬(公益性)不收取维护管理费。

3.龙陵县4个骨灰堂维护管理费收费最高标准为:60元/年·冢,每次收取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4.本次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

(三)相关政策及要求

1.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对符合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且未享受丧葬补贴的龙陵户籍人员,选择草坪葬、花坛葬、树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给予个人免除墓穴墓碑费,所产生的墓穴墓碑费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

2.对符合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且未享受丧葬补贴的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残疾军人、“70周年”纪念章获得者、“两参”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死亡后捐献遗体和器官、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给予免除前20年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对符合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安放)且未享受丧葬补贴的退役军人,减免前20年10%的维护管理费。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