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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41212-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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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建议答复

熊明耀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的支持。我镇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相关问题。并多次积极向上汇报镇安村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无法异址新建问题,请求上级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线内的区域合理规划宅基地,允许农户在此处建设宅基地和相应的住房。2024年8月4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补充说明的〉通知》中提到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农村宅基地布局的补充说明:一是城镇开发边界是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布局农村宅基地,确有新增宅基地需求的,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村庄规划统筹考虑。二是对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2020年7月3日前已建成的村庄建设用地(城镇村属性为203)、近期无城市更新计划、符合总体规划和“一户一宅”等要求的,可在详细规划中适当原址保留农村宅基地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次,2024年开始,农村宅基地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县级一年审批两次宅基地申请,由镇级初步审核各村上报的申请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址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和地类属性等条件,对符合条件户选址进行测绘上报数据,加强农村土地的整治和利用,以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汇报力度,力争农户住房保障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