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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41209-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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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关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期限调整的建议答复

杨云助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期限调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我镇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相关问题。建议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期限调整问题我镇已反应给上级部门,经上级部门研究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由3月1日至5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5月15日。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