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41209-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
文号 | 浏览量 |
杨云助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期限调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我镇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相关问题。建议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期限调整问题我镇已反应给上级部门,经上级部门研究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由3月1日至5月31日调整为3月1日至5月15日。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