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30/2016-090801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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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改变以往党建示范点集中补助的形式,设立党建示范点专项奖励资金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对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示范点进行奖励。立足实际,科学定点。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走访调研,确定村级活动场所“十三有五规范”、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十有”标准化、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等争创主题,并向各基层党组织公布,结合实际确定示范点。现场述职,季度评比。对确定的示范点,通过召开现场会,学习交流经验,进行述职汇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完善考核,奖优罚劣。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两次针对性考核,实施奖惩,调动了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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