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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303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程序 发布日期 2023-03-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司法
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一、申请法律援助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渠道

(1)可以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窗口或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

(2)拨打12348热线,在接线律师的协助下申请;

(3)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掌上12348”在线申请;

(4)通过登陆“12348云南法网(云南法律服务网)”或“云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2.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3)可以证明申请人经济状况的相关材料;

(4)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请求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原件

1份

材料模板可通过网络下载或所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窗口领取

1.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根据提示按捺手印; 2.身份证、委托书、证据材料需要当面审核。

2

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法律援助申请委托书

原件

1份

材料模板可网络下载或所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窗口领取

4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承诺书或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授权书

原件

1份

材料模板可网络下载或所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窗口领取

5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如立案通知书、起诉书、判决书、证据材料等

原件/复印件

1分

申请人自备

3.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

(2)申请人及其家庭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免于经济状况核查或不受经济条件限制的除外);

(3)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

(二)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三)审查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申请材料、申请事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四)承办

1.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2.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或当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一)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受理范围

1.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涉及下列法律援助事项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民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涉及下列事项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法律援助范围

1.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公民因经济困难,涉及下列事项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5)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通知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1)未成年人;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5)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6)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7)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法律援助事项的管辖

(一)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管辖。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管辖。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全省通办”的服务措施。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就近选择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由接受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初审后,交由具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批办理。

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核查方式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因各地经济困难标准不同,具体困难标准可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二)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需核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经济困难核查方式:法律援助机构可通过申请人个人诚信承诺、信息共享查询、其他核查等方式确认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

五、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六.设立及办理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法规:《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规范性文件及通知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5]25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服务的通知》(云司通[2022]64号)《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核查办法》的通知》。

七、省、州(市)级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及监督电话

(一)省级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871-64189036,投诉电话:0871-64189079

(二)州(市)级

1.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376号

联系电话:0871-63168148,投诉电话:0871-63154682

2.昭通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71号1楼

联系电话:0870-2157148,投诉电话:0870-2157148

3.曲靖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289号

联系电话:0874-3362669,投诉电话:0874-3362669

4.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祥路10号1幢101室

联系电话:0877-2054359,投诉电话:0877-2054359

5.保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8号

联系电话:0875-2218987,投诉电话:0875-2218909

6.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思茅区北部区6号延长线区消防大队南侧

联系电话:0879-2189148,投诉电话:0879-2189148

7.丽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1号

联系电话:0888-5186148,投诉电话:0888-5123120

8.临沧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民主法治园34号

联系电话:0883-2124411,投诉电话:0883-2124411

9.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茶花大道463号

联系电话:0878-3016658,投诉电话:0878-3016658

10.大理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2-2428215,投诉电话:0872-2319420

11.红河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澜镇护国路2号

联系电话:0873-3197005,投诉电话:0873-3197017

12.文山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华龙西路5号

联系电话:0876-2120148,投诉电话:0876-2122477

13.德宏州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阔时路56号

联系电话:0692-2100148,投诉电话:0692-2118639

14.怒江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

联系电话:0886-3622358,投诉电话:0886-3626082

15.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曼弄枫傍山二路

联系电话:0691-2130148,投诉电话:0691-2144548

16.迪庆藏族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旁

联系电话:0887-8229914,投诉电话:0887-822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