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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2-0712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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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达镇清理整治违法占耕堆放建材案例1起

象达镇清理整治违法占耕堆放建材案例1起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遥感卫星技术也在不断提升。近期,国家高分多模卫星陆续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实现低于1米级分辨率遥感数据自主获取能力,并投入到自然资源、减灾与应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林业和草原等行业中开展应用。

根据卫星反馈,在近期自然资源部下发涉及象达的2021年卫星违法图斑中,图斑号为5305230004668335的地块核实为当事人在象达镇象达社区常安寨组占用耕地建设搅拌站、堆放建筑材料。图斑总面积2.2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99亩、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13亩。

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要求,立即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解释政策,指导当事人开清理复耕工作,经多次沟通,当事人自行拆除了违法占用耕地上的构筑物,清除了堆放物并完成复耕,消除了违法状态。

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耕地必须“姓耕”,不能随意在耕地上开展非农建设,请广大村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莫触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