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30/2020-12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程序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我郑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落实“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精神,建立我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一、以案释法的主体
根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我镇以案释法的主体为全镇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
二、以案释法的对象
包括案件当事人、行业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以案释法的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结合行政执法活动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选择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案件;有利于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
四、以案释法的方式
1.充分应用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系统,通过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执法办案信息。
2.筛选、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建立普法案例库,并通过通报会、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
3.依托象达镇政务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等现代手段,探索以法治案例分析、法治图片讲解、法治漫画展示、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4.与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紧密联系,开展“法律六进”和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5.其他能够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的方式。
五、有关要求
1.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贯彻落实纳入全省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以案释法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各部门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细化措施,切实抓好以案释法制度的贯彻落实。
3.各部门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注重工作留痕,明确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贯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要及时总结新经验、新做法报局政策法制处予以培育、宣传,推动我镇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