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31129-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局移交龙江乡赋权事项目录(23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职权性质 | 实施机关 | 主管部门 |
1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3 | 对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4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5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6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7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8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9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0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1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2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3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4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5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6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7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8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19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1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2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23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依法下放 | 龙江乡人民政府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