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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4062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6-2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林业
龙山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备注

韩启才

龙山林草罚决字(2024)第006号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于2023年9月25日至26日在龙山镇河头村甘塘组谭荣宽户林地大箐头滥伐杂木54株、计5.6704m³(活),折合原木材积3.10m³取生活烧柴自用。于2024年6月11日立案,6月13日调查终结。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二款(情节一般)

罚款

责令限于2025年6月13日前在龙山镇河头村甘塘组谭荣宽户林地大箐头补种滥伐株数贰倍(2倍)的树木(桤木),共计壹佰零捌株桤木(即54株×2倍=108株)。处以下行政处罚:

处于滥伐林木价值叁点伍倍(3.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柒元伍角整(即3.10m³×150元/ m³×3.5倍=1627.50.00元)。

0.16275

2024-6-21

2024-12-21

龙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