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2-070403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执行率得分19.62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预算总额50万元,执行数49.05万元,执行率98.1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龙山镇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总投资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龙山镇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共支出49.05万元,资金执行率98.1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经核实无存在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一是做好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二是做好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三是做好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四是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通过项目的建设逐步改善我镇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乡村振兴。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该项目预算总额50万元,执行数49.05万元,执行率98.10%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49.05万元,用于全镇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保障经费,保障村社区18个、县级卡点5个、镇级卡点11个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以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50万元,实际支付49.05万元,资金执行率98.1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收益村社区18个,保障全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成本指标: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各项运行成本,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3)质量指标:拨付金额49.05万元,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分配合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保障龙山镇不出现一例病例,筑牢疫情防控工作坚实壁垒,为遏制疫情反弹蔓延和扩散提供物质基础,守护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95%。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到位,补助资金圆满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
无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