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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2-0704017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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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烤烟生产扶持费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预算执行19.62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7.6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17万元,执行数16.68万元,执行率为98.1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用于支付烤烟产业发展烟区道路塌方补助,密集型烤房附属设施建设,防雹点雨衣、电费、电表更换及防雹点人员工作,烤烟合作社人员考核奖励金等。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烟办、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数17万元,实际支付16.68万元,资金执行率98.12%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烤烟正常需求,保障了群众的需要,对烤烟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15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9%,镇村组满意度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到位,补助资金圆满完成。

(五)其他佐证材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