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2-070401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对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最终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2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20分)。地质灾害资金全部下达,已全部拨付到监测员账号。自评分20分。
2.完成的绩效目标(80分)。
产出指标(40分),主要参考数量指标是否足额配发补助资金,已配发补助资金,自评40分。
效益指标(20分),主要是参考社会效益指标,其中有是否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是否减少因灾伤亡人数,是否反映群测群防工作完成情况等几个小项。
满意度指标(20分),主要参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监测区域群众的满意程度,自评分(20分)。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经核实,无存在问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监管力度,确保监测员在岗在职,及时足额发放地质灾害监测员的补助资金,确保地质灾害工作万无一失。
2. 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按照预算及时足额发放监测员补贴,以每月每人500元的标准执行五个月,即从6月到10月进行补助,每月补助需要在下月及时兑付,严格执行相关预算要求。该项目预算总额11.1万元,执行数11.1万元,预算执行无偏差,预算执行率100%。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是为了保障地质灾害监测员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偿服务群众,是监测员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是与对监测员相关要求相匹配的补助。地质灾害监测员在信息发布、值班值守、隐患识别、巡查排查、应急演练等方面有重要要求,是一个极具挑战性和责任心的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包含三个绩效目标:一是产出指标,主要参考数量指标是否足额配发补助资金;二是效益指标,主要是参考社会效益指标,其中有是否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是否减少因灾伤亡人数,是否反映群测群防工作完成情况等几个小项。三是满意度指标,主要参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地质灾害监测区域群众的满意程度。
2.项目资金情况。
地质灾害补助资金是由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统筹的资金,主要面向所有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监测人员,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执行5个月(6月—10月),一年总的补助2500元,是一个每年固定时间执行的延续性的项目。
(二)部门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通过年头签订监测员责任书情况,参考监测员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台账记录情况、“两卡”发放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组织自然资源管理所全体人员对37名监测员逐一分析研判,量化考核,确定优秀、合格以及不合格人员名单;二是通过监测员反馈情况,及时了解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监测员对补助资金的补助时间、补助标准的意见建议,逐步完善补助体系;三是通过群众走访,了解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工作开展动态,确保万无一失。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完成,及时足额按汛期的5个月发放到位,优秀监测员的奖励补助已申请补助到位。按预算执行到位。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主要参考是否足额配发补助资金:在年初及时报送更新监测员账号、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保证资金无遗漏、无错漏。在汛期开始后,及时按预算计划及时报请资金补助,每月补助在下一月执行完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主要参考社会效益指标,在制定相关方案预案后,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汛前完成所有自然村及隐患点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做好每日巡查排查和台账记录、坚持24小时通讯畅通,通过多措并举,2021年未出现因灾伤亡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圆满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地质灾害演练、群测群防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日常巡查排查,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此项工作越来越支持,好评不断。
(4)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到位,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将继续采用2021年的预算方式和防灾减灾群测群防模式,加大力度对隐患点以外的自然村的监测与巡查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要求圆满完成项目指标。
(五)其他佐证材料
《龙山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