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1-070904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补助横山村烤房建设缺口资金,其中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烟办、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总投资7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于2020年4月开工,于2020年5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烤烟正常需求,保障了群众的需要,对烤烟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20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9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9分。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