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18-123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18-12-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打海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项目专款专用,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严格实行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监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符合工程质量验收相关标准。项目竣工后及时移交项目村、村民小组管理使用,让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同时,制定项目建后管理办法,完善管护制度和措施,确保长期发挥效益。认为绩效情况良好。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打海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交融发展,解决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难题。同时,探索建立“互助资金”与农民的生产、技术、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的有效方式,在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有效的同时,促进贫困村生产要素相结合,提高村组生产经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实施2018年龙山镇实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打海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1个,项目受益1个村民小组39户1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77101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打海组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改扩建道路硬化2043.1平方米,文化活动室面积134.88平方米,烤烟传统特色种植业规模500亩,民族标志碑,示范户创建工程5户,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团结培训)50人次。

(扶持示范户)。

实际完成率和资金使用率为100%。

(2)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100%;建设类项目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文化活动中心设备使用率100%;互助资金发放回收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改扩道路硬化单价为100元/平方米,每户贷款资金额度≤2万元,新建民族文化活动室1680元/平方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产业带动增加村民收入(产业互助资金及示范户)2000元。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得到了不断完善,各民族之间交融发展的态势逐步显现,少数民族文化发展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互助资金”与农民的生产、技术、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促进了贫困村生产要素的结合,提高了村组生产经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项目受益39户1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户101人。

(3)可持续影响:推动了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8%。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后及时公开。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