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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1-0915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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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县级镇级卡点、留验站等疫情防控工作得正常运行,推动全镇有效管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有效抑制疫情在我镇的发生。财政拨款金额为250.69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230.6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02%。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龙山镇串户路入户路的硬化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居民住房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财政拨款金额为1601.83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为1541.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2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共产党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纪委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

事业单位:农业中心1个、文化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林业中心1个、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7人。其中:行政编制1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村干部78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退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85560832.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54699.99元,占总收入的92.16%;其他收入6706132.50元,占总收入的7.84%。与上年对比减少8859275.93元,下降9.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58289.22元,增长12.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389076.33元,下降92.62%,其他收入减少7329488.92元,减少52.22%。主要原因为: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增收入2506908.70元;

2.兵役征集新增收入63000元;

3.文化和旅游新增收入118000元;

4.农村环境保护新增收入1369800元;

5.停伐补助新增收入304200元;

6.农村道路建设新增收入1550000元;

7.因新冠疫情影响和财政困难政府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较上年明显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59092611.37元。其中:基本支出24104220.78元,占总支出的40.72%;项目支出34988390.59元,占总支出的59.28%。与上年对比减少60945520.09元,下降50.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31158.47元,下降5.83%,项目支出减少59452361.62元,下降62.95%。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3847000元;

2. 公共安全支出减少65900元;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29500元;

4. 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7328000元;

5. 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250000元;

6. 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100000元;

7. 其他支出减少206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04220.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3158.47元,下降5.8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97147.80元,占基本支出的82.09%,人均107593.1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317072.98元,占基本支出的17.91%,人均23462.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88390.5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452361.62元,下降62.95%,主要原因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435297.93元;

2. 国防支出增加63000元;

3.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0000元;

4. 教育支出减少1068761.60元;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189600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38354.20元;

7. 卫生健康支出增加412129.17元;

8. 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93010.80元;

9. 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7556622.90元;

10. 农林水支出增加9433326.68元;

11. 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250000元;

12. 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105900元;

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355000元;

14. 其他支出减少206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3702.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2%。与上年对比减少42856554.84元,下降45.49%,主要原因为:

1. 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0077.58元;

2. 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060.78元;

3. 资本性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83571.6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411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6%。主要用于2010101工资福利支出120429.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0.80元;2010104商品和服务支出45365元;2010108商品和服务支出23100元;2010301工资福利支出6204949.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0706.6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300.51元;2010399工资福利支出26347.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578.31元,资本性支出522653.40元;2010601工资福利支出411646.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61.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80元 ;2010699商品和服务支出2503元;2011101工资福利支出278231.9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99.36元;2012901工资福利支出86869.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4.88元;2013101工资福利支出320853.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75.04元;2013199

32196.2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20306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公共安全(类)支出7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2040221商品和服务支出32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400元;2049901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9999.65元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2070109工资福利支出3873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52.65元;2070199资本性支出50000元;2079999资本性支出244500元 。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193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2080109工资福利支出6607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03元;2080501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920元;20805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00元;2080505工资福利支出1508648.32元;20808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780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8036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2100410商品和服务支出2306908.70元;2101101工资福利支出382827.55元;2101102工资福利支出470043.36元;2101103工资福利支出520590.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6235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2110404商品和服务支出9800元,资本性支出1390062.29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0396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2120201工资福利支出511772.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28.71元;2120399资本性支出727264元;2120501商品和服务支出51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891182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9%。主要用于2130404工资福利支出2610208.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47.37元;2130106资本性支出70000元;2130108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0元;2130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2380.29元;21301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80.96元;2130204工资福利支出1035287.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45.75元,2130234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2130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00元;2130317工资福利支出615315.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59.65元;2130504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元,资本性支出15398300元;2130505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3588.28元,资本性支出3177904.37元;21305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3588.28元;2130701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27元,资本性支出1111229.86元;21307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2487.3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2210105资本性支出163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16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2299901资本性支出168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0元,支出决算为130399.96元,完成预算的3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948.96元,完成预算的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51元,完成预算的2.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来,外出就餐次数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今年支出比上年有所降低,无因公出国(境)费。

(2)自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山镇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20年没有新购入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9924.46元,下降51.76%。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2043.96元,下降4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880.50元,下降8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来,外出就餐次数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今年支出比上年有所降低,无因公出国(境)费。

(2)自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山镇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20年没有新购入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

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948.96元,占91.22%;公务接待费支出11451元,占8.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948.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948.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及疫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5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5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7577.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4103.75元,增长24.65%,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97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1546.27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各项办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864.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443.52元,下降29.88%,主要原因为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部门内的各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资产总额495202636.64元,其中,流动资产424708986.17元,固定资产7463336.95元,在建工程62874966.52元,无形资产15534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772215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5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5202636.64

424708986.17

7463336.95

4151187.50

861637

2450512.45

62874966.52

1553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3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采购支出主要用于2020年一季度,新街子小区党群活动中心桌椅采购9680元,二季度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设备采购187.8万元,四季度办公室打印纸采购3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打印机1400元,社会事务办电脑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2018年第二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18年第二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200万元,贴息金额9.652万元,受益6个村民小组46户21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6户210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完成和农商行一起开展监督管理,公示公告无异议后,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借贷执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度第二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652万元。项目贴息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200万元,贴息金额9.652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46户。

B、质量指标:贴息资金兑付率100%,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率100%。

C、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2018年9月,项目结束时间2021

年9月,贷款期限三年。

D、成本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46户,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经济效益: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

B、社会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

C、可持续影响: 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9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18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9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19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1500万元,贴息金额72.3万元,受益14个村民小组313户139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3户1397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完成和农商行一起开展监督管理,公示公告无异议后,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借贷执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度第二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1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3万元。项目贴息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A、数量指标: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1500万元,贴息金额72.3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313户。

B、质量指标:贴息资金兑付率100%,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率100%。

C、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2019年2月,项目结束时间2022年2月,贷款期限三年。

D、成本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313户,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A、经济效益: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

B、社会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

C、可持续影响: 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9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19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惠及农户11户。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总投资16.31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16.31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2019年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共支出16.31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农村C、D级危房改造户数11户,新建房屋人均住房面积≥13㎡。

质量指标:建设项目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改造后验收合格。

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8月底前开工,于2019年12月底前竣工。当年开工率100%,当年竣工率100%,县乡验收时间为2019年12月底前。

成本指标:4类对象群众自建D级拆除重建26000元/户,一般贫困户修缮加固10000元/户,一般贫困户拆除重建15000元/户。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无严重损毁,改造后居住条件、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明显改善,改造后房屋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有基本保障。

可持续影响:修缮加固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5年,新建房屋保证安全期限≥2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人口人口满意度达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7分。自评得分合计97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准,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2020年第三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第三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完成串户路硬化35416.7㎡、补助串户路60元/平方米,受益群众达0.1832万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第三期统筹212.5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212.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第三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支212.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212.5万元,实际支付212.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串户路硬化面积35416.7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1832万人以上,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时效指标:此项目当年开工率达100%、当年竣工率达100%、公示公告时长均大于等于10天。

成本指标:此项目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单价均低于指标值。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0.1832万人。

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9%。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第三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55分、效益指标25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9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龙山镇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龙山镇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完成串户路硬化45100㎡、补助串户路60元/平方米,受益贫困户57户,受益贫困人口256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龙山镇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270.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0.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龙山镇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支出270.6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0.6万元,实际支付270.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串户路硬化面积45100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1527万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256人,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此项目当年开工率达100%、当年竣工率达100%、公示公告时长均大于等于10天。

(4)成本指标:此项目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单价均低于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0.152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256人。

(2)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7%。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第五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龙山镇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55分、效益指标25分、满意度指标18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800万元,贴息金额24.08万元,受益13个村民小组110户48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482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完成和农商行一起开展监督管理,公示公告无异议后,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借贷执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8万元。项目贴息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500万元,贴息金额24.08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2)质量指标:贴息资金兑付率100%,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2020年3月,项目结束时间2023年3月,贷款期限三年。

(4)成本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

(2)社会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

(3)可持续影响: 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9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七: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 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800万元,贴息金额24.08万元,受益13个村民小组110户48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482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完成和农商行一起开展监督管理,公示公告无异议后,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借贷执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8万元。项目贴息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贴息资金覆盖小额信贷贷款金额500万元,贴息金额24.08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

(2)质量指标:贴息资金兑付率100%,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2020年3月,项目结束时间2023年3月,贷款期限三年。

(4)成本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110户,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

(2)社会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

(3)可持续影响: 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9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20年第一批扶贫到户贴息贷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八: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提升住房质量540户、实施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54户,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居民住房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7户1253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总投资217.6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217.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共支出217.6万元,实际支付217.6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办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住房质量提升受益594户、0.23万人,其中:完成提升住房质量540户、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54户,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居民住房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受益贫困户357户,受益贫困人口1253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此项目开工率为100%,竣工率为100%。

(4)成本指标:此项目严格按照补助标准进行验收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顶棚安装(奖励标准40元/㎡,最高奖励2500元);面板及隔心安装(奖励标准40元/㎡,最高奖励2500元)

一楼面板及隔心上漆防护(奖励标准20元/㎡,最高奖励1500元);内墙粉刷(奖励标准20元/㎡,最高奖励1500元);外墙抹面防水(奖励标准15元/㎡,最高奖励300元);厨房改造(奖励标准40元/㎡,最高奖励1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594户0.2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57户1253人,

(2)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7%。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8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龙山镇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龙山镇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完成串户路硬化5986㎡、补助串户路60元/平方米,受益群众0.0173万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龙山镇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35.916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35.91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龙山镇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支出35.91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35.916万元,实际支付35.91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串户路硬化面积5986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0173万人以上,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此项目当年开工率达100%、当年竣工率达100%、公示公告时长均大于等于10天。

(4)成本指标:此项目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单价均低于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0.0173万人。

(2)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龙山镇入户路串户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55分、效益指标25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9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防治龙山镇留验站工作经费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保证龙山镇无疫情发生,加强对重点疫区返乡人民及流动人员管控,依托白塔三组活动室建设留验站对重点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并保障各村(社区)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健康监测点后正常运转。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紧张局势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龙山镇留验站工作经费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龙山镇留验站工作经费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30万元。实际支出30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镇级留验站建设一座,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运动”和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8分、效益指标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6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项目十一: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山镇尹兆场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尹兆场社区项目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元、支付村委会用电2800元、支付人居环境整治挖机租用费5640元、支付办公经费21360元、支付日常生活用品3000元、支付买电脑3840元。支付买打印机一台17200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尹兆场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来源为:龙财预(2020)156号尹兆场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尹兆场社区项目脱贫攻坚工作经费50000元、支付村委会用电2800元、支付人居环境整治挖机租用费5640元、支付办公经费21360元、支付日常生活用品3000元、支付买电脑3840元。支付买打印机一台172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脱贫攻坚工作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8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二: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肉牛养殖贴息专项贷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肉牛养殖贴息专项贷款项目, 贷款规模1200万元,贴息金额57万元,受益13个村民小组265户。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巩固全县脱贫成果,稳步推进全县肉牛产业的发展,对龙山镇信用合作联社服务辖区内符合肉牛养殖且有资金需求的农户放贷执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通过对农户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增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肉牛养殖贴息专项贷款项目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9271万元,项目贴息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及《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相关要求实行资金管理、报签、支付、报账制度执行。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监理,财政部门负责财务监理和报账,县审计局负责资金审计,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农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改变资金用途,违者必须及时纠正和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资金,做好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管理办法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做好项目资金报帐凭证的审核、汇总、报签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肉牛养殖贴息专项贷款贴息资金覆盖1200万元,贴息金额57万元,覆盖龙山镇符合肉牛养殖且有资金需求的农265户。

(2)质量指标:贴息资金兑付率100%,贷款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开始时间2019年8月,项目结束时间2022年8月,贷款期限三年。

(4)成本指标:受益农户265户,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促进每户贷款贫困户增收7000元。

(2)社会效益:防范金融风险有效,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有效。

(3)可持续影响: 小额贷款余额增长率7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到户贷款申贷满足率达90%,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群众满意度9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肉牛养殖贴息专项贷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19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三: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政协提案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政协提案专项资金,白家寨村绿树安置点至大竹林大沟边:1、埋50cm涵管9节;2、支砌挡土墙150立方米;3、支砌排水沟40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122户537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政协提案专项资金总投资8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政协提案专项资金共支出8万元,其中:白家寨村绿树安置点至大竹林大沟边:1、埋50cm涵管9节;2、支砌挡土墙150立方米;3、支砌排水沟40立方米。以上合计80000.00元,实际支出合计8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白家寨村绿树安置点至大竹林大沟边:1、埋50cm涵管9节;2、支砌挡土墙150立方米;3、支砌排水沟40立方米。通过实施龙陵县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提案项目,受益122户537人,改善了项目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于2020年4月开工,于2020年6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5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122户537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9%,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白家寨村大竹林滑坡灾害后恢复建设政协提案专项资金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4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4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四: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购买龙陵县龙山中路安置房D地块建设项目31幢上层3-161号至3-166号独立商铺,建筑面积273.87平方米。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到位资金1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10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1.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资金共支出105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龙陵县龙山中路安置房D地块建设项目31幢上层3-161号至3-166号独立商铺,建筑面积273.87平方米。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购买龙陵县龙山中路安置房D地块建设项目31幢上层3-161号至3-166号独立商铺,建筑面积273.87平方米。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建房项目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12月底完成交付使用。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每年30万元。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增强了该村党组织组织力和服务能力水平。

(3)可持续影响:该项目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能够发挥长期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6分、效益指标39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5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五: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村社区进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禁毒工作宣传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村社区进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禁毒工作宣传项目,为有效遏制毒品危害,加强对户孔、麦地、河头、横山村的禁毒康复平台建设,加大对居民的毒品危害程度认识,形成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特推进该项目实施,项目惠及农户95户422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禁毒办、村两委及监督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村社区进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禁毒工作宣传项目总投资2万元,资金来源为:龙陵县禁毒办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村社区进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禁毒工作宣传项目2万元,其中:户孔村、河头社区、麦地社区、横山村各拨付5000.00元,实际支付2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户孔村、横山村、麦地社区、河头社区禁毒工作经费。项目惠及农户95户422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1月实施,于2020年12月完成。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遏制了毒品突出问题,让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开展禁毒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调动村民共同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可持续推进禁毒工作,达到禁绝毒品的工作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6%,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村社区进禁毒康复平台建设、禁毒工作宣传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96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村民对禁毒工作认识程度不高,禁毒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六: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经济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经济文化建设项目,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原则,主要利用社区居委会办公大楼已有办公场地进行整合,改造,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严格按照“八个一”建设标准和面积标准、服务标准进行完善补缺,增建室外活动场地,通过建设,确保质与量均在辖区内实现全覆盖,服务效能得到明显改善。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查看资料、项目实施后续改善等情况,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尹兆场社区经济文化建设工作经费,资金来源为:龙财行(2019)108号尹兆场社区经济文化建设工作经费500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尹兆场社区项目经济文化建设工作经费5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购买活动场所活动器材,村图书室管理维护,图书整理更新,开展文化宣传教育培训会。

(2)质量指标: 基本达到优秀,完成情况良好。

(3)时效指标: 免费开放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对社会的影响程度平均较大;对居民群众生活的影响程度平均较大。

(2)可持续影响: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开展年限为常年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活动场免费开放是一项惠民工程,经实践,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群众满意度达到80%,群众满意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改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文化建设工作99%,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尹兆场社区经济文化建设工作经费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9分、效益指标36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5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设施基础薄弱,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七:

一、项目名称:烤烟生产扶持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补助横山村烤房建设缺口资金,其中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烟办、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总投资7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烤房建设10座,占地面积150㎡,复合瓦285.34㎡、彩钢瓦210.16㎡、水槽40m。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于2020年4月开工,于2020年5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烤烟正常需求,保障了群众的需要,对烤烟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20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产出指标39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20分。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十八: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红安格斯能繁母牛示范养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进口红安格斯能繁母牛示范养殖项目扶持6户养殖户34人新增养殖进口红安格斯能繁母牛30头(户均养殖5头)。每头按1.7万元投资计算,需要总投资5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9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农户自筹42万元。

五、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能繁母牛养殖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即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20年1月—3月,宣传动员;2020年4月—6月,统一由合作社开展招投标采购引种工作;2020年7月—9月,,对良种母牛隔离观察、分批发放;2020年10月—11月,项目实施单位自检自查,准备验收资料;2020年12月,项目县级主管单位初验。

六、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4个村社区的6户养殖户,户均新增养殖进口红安格斯良种母牛5头,共新增良种母牛30头,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共补助资金9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每头良种母牛3000元/头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山镇成立了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该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编制本镇项目实施方案,引导成立本辖区内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收集贫困户信息、开展能繁母牛采购、保险、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等工作。定期收集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进行监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40分)

扶持养殖户6户,实际养殖6户,自评分6分;

养殖良种能繁殖母牛30头,实际养殖30头,自评分6分;

能繁母牛良种率100%,自评分6分;

能繁母牛体重在250公斤以上,自评分6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5分;

农户购买能繁母牛每头成本指标控制在20000元以内,自评分6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7分)

户均增收4200元以上,自评分5分;

产业发展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15%,自评分5分;

稳定脱贫成效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自评分5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4分;

秸秆综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自评分4分;

良种母牛利用年限8年以上,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4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8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0%,自评分18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龙山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执行,并逐项对照进行自评。良种能繁母牛采购涉及户数多,采购周期长,种源紧缺,市场价格涨幅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多找牛源,同时议价方式可根据农户实际需求来议定,采取统一定价,按品种大小计价等多种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九: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粮改饲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粮改饲项目扶持16个村(社区)范围内粮改饲种植青贮玉米2060亩,收储全株青贮玉米7200吨,每吨补助60元,共计补助43.2万元。其中含2018年超任务完成1311吨7866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粮改饲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即2020年1月—3月,落实项目实施对象户、签定种植青贮玉米的合同面积及准备好自种面积。2020年4月—5月,种植青贮玉米、施工建设贮窖。2020年6月—10月,收贮、加工青贮玉米。2020年11月,项目实施单位自检自查、开展初验,整理好初验资料,向县级提出复验申请。

2020年12月,项目县级主管单位复验。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四、(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县级拨给我镇粮改饲项目资金432000元,其中78660元用于归还2018年超任务完成1311吨时,龙山兽医站垫付的资金。2020年粮改饲项目涉及龙山镇16个村社区的204户农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34户,共青贮玉米5889吨,资金补助60元/吨,共补助资金353340元。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每吨青贮玉米60元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到农户,设立专帐,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报账凭证、资料,资金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没有审批的不报销,与项目无关的不报销,手续不全的不报销。定期收集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进行监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39分)

全株玉米青贮≥7200吨,完成指标值,自评分5分;

受益贫困户≥101户,2020年实际受益134户,自评分5分;

收贮专业化发展水平较上年提高10%以上,自评分5分;

种养结合紧密度达70%,自评分4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5分;

养殖饲料成本下降≥5%,自评分5分;

肉牛生长率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9分)

种植效益提高10%以上,自评分5分;

养殖效益提高5%以上,自评分5分;

带动其他农户种植青贮玉米110户,自评分5分;

带动其他农户转变养殖模式明显,自评分4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5分;

秸秆焚烧比上年减少,自评分5分;

种养紧密度长期结合,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5分。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8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0%,自评分18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在镇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建设,由养殖户自行组织青贮玉米的种植、定购和加工收储,必须为全株青贮玉米。镇兽医站安排专人对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资料进行收集。项目建设执行公示公告制,做到建前公示和建后公告。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扶持5户养殖户23人,建设的200头1个、100头1个、50头3个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需要总投资627.8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95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00头规模补助:40万/个;100头规模补助:25万/个;50头规模补助:10万/个),农户自筹532.86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扶持5户养殖户23人,建设的200头1个、100头1个、50头3个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需要总投资627.8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95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00头规模补助:40万/个;100头规模补助:25万/个;50头规模补助:10万/个),农户自筹532.86万元。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6.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5个村社区的5户养殖户,建设的200头1个、100头1个、50头3个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95万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200头规模补助40万/个,100头规模补助25万/个,50头规模补助10万/个的项目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7.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实行乡级报账制度,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兑付。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级初验、县级复验合格后,镇财政所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有受益农户签名方可报账核销。并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公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平公正。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40分)

扶持建设肉牛规模育场5个,自评分6分;

存栏头数≥450头,完成指标值,自评分6分;

出栏率明显提高,自评分6分;

养殖周期明显缩短,自评分6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5分;

农户购买能繁母牛每头成本指标控制在20000元以内,自评分6分。

6.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7分)

养殖效益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产业发展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15%,自评分5分;

稳定脱贫成效明显提高,自评分4分;

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自评分4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5分;

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良种母牛利用年限8年以上,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4分。

7.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9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2%,自评分19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龙山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执行,并逐项对照进行自评。通过肉牛养殖业的发展带动,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格局,深入实施“粮变肉”工程,增加有机粪便还田,补充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壤肥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一: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能繁母牛养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能繁母牛养殖项目扶持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52人新增养殖能繁母牛80头(户均养殖2头)。每头按1.5万元投资计算,需要总投资12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农户自筹96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第一期)能繁母牛养殖项目建设期限12个月, 即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20年1月—3月,宣传动员;2020年4月—6月,统一由合作社采购、发放;2020年7月—9月,项目实施单位自检自查,验收资料准备;2020年10月—12月,项目县级主管单位初验。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8.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17个村社区的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新增养殖良种母牛2头,共新增良种母牛80头,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共补助资金24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每头良种母牛3000元/头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9.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山镇成立了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该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编制本镇项目实施方案,引导成立本辖区内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收集贫困户信息、开展能繁母牛采购、保险、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等工作。定期收集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进行监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33分)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实际养殖16户,自评分3分;

养殖良种能繁殖母牛80头,实际养殖32头,自评分 3分;

能繁母牛良种率100%,自评分6分;

能繁母牛体重在250公斤以上,自评分6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4分;

农户购买能繁母牛每头成本指标控制在20000元以内,自评分6分。

8.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9分)

户均增收4200元以上,自评分5分;

产业发展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15%,自评分5分;

稳定脱贫成效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自评分5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5分;

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良种母牛利用年限8年以上,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4分。

9.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8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0%,自评分18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主要是能繁母牛种源紧缺、市场价格涨幅较大、采购速度缓慢等因素致使大部分原来报名养牛的农户改变了养殖意愿。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肉牛养殖产业的宣传、指导;与供货方协商好签订好良种能繁母牛采购的保底价格;督促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快对良种能繁母牛的引进速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龙山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执行,并逐项对照进行自评。良种能繁母牛采购涉及户数多,采购周期长,种源紧缺,市场价格涨幅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多找牛源,同时议价方式可根据农户实际需求来议定,采取统一定价,按品种大小计价等多种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二: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9年11月-2020年10月芒麦村人饮管理人员补助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山镇芒麦村配备人畜饮水管理人员1人,负责芒麦村1个村15个村民小组人饮管道维护及用水调配。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2019年11月-2020年10月芒麦村人饮管理人员补助经费总投资0.98万元,资金来源为:龙山镇镇级资金0.98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19年11月-2020年10月芒麦村人饮管理人员补助经费资金共支出0.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龙财预〔2020〕1号)文件专项业务经费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要求和农村环境保护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维修1个村15个村民小组人饮管道维护及用水调配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25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4)成本指标:此项目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解决1个村15个村民小组人饮管道维护及用水调配。

(2)社会效益:解决15个村民小组人畜饮水,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开发利用丰富的资源,增加群众收入,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3)生态效益: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开发利用丰富的资源。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人饮设计使用年限≥2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19年11月-2020年10月芒麦村人饮管理人员补助经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二十三: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扶持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17人新增养殖能繁母牛214头,每头按1.5万元投资计算,需要总投资32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64.2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农户自筹256.8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良种能繁母牛养殖项目建设期限12个

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10月。2020年11月—12月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1-2月为项目申报,2021年3-9月项目实施,10月项目验收。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10.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12个村社区的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良种母牛214头,专项扶贫资金补助3000元/头,共补助资金64.2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每头良种母牛3000元/头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1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龙山镇成立了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该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编制本镇项目实施方案,引导成立本辖区内的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收集贫困户信息、开展能繁母牛采购、保险、能繁母牛扩群增量行动等工作。定期收集上报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进行监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33分)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92户,实际养殖34户,自评分3分;

养殖良种能繁殖母牛214头,实际养殖93头,自评分 3分;

能繁母牛良种率100%,自评分6分;

能繁母牛体重在250公斤以上,自评分6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4分;

农户购买能繁母牛每头成本指标控制在20000元以内,自评分6分。

10.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9分)

户均增收4200元以上,自评分5分;

产业发展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15%,自评分5分;

稳定脱贫成效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自评分5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5分;

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良种母牛利用年限8年以上,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4分。

11.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8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0%,自评分18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主要是能繁母牛种源紧缺、市场价格涨幅较大、采购速度缓慢等因素致使大部分原来报名养牛的农户改变了养殖意愿。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肉牛养殖产业的宣传、指导;与供货方协商好签订好良种能繁母牛采购的保底价格;督促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快对良种能繁母牛的引进速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龙山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执行,并逐项对照进行自评。良种能繁母牛采购涉及户数多,采购周期长,种源紧缺,市场价格涨幅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多找牛源,同时议价方式可根据农户实际需求来议定,采取统一定价,按品种大小计价等多种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四: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肉牛养殖项目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肉牛养殖项目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扶持3户养殖户17人,建设的200头1个、100头2个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需要总投资544.2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95万元(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00头规模补助:40万/个;100头规模补助:25万/个),农户自筹454.25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二批肉牛养殖项目肉牛育肥场建设项目建设期限5个月,即2020年11月—2021年3月。2020年11月完成选址及规划,2020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2021年1-2月完成肉牛购入,2021年3月迎接县级验收。

五、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位。

1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3个村社区的3户养殖户,建设的200头1个、100头2个肉牛育肥场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90万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200头规模补助40万/个,100头规模补助25万/个的项目补助标准,以银行代发的形式补助到项目农户中。

1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实行乡级报账制度,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兑付。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级初验、县级复验合格后,镇财政所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兑付到农户银行账户。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必须有受益农户签名方可报账核销。并对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公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公平公正。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40分)

扶持建设肉牛规模育场3个,自评分6分;

存栏头数≥400头,完成指标值,自评分6分;

出栏率明显提高,自评分6分;

养殖周期明显缩短,自评分6分;

按时开工,自评分5分;

按时完工,自评分5分;

农户购买能繁母牛每头成本指标控制在20000元以内,自评分6分。

1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7分)

养殖效益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产业发展对家庭收入的贡献率≧15%,自评分5分;

稳定脱贫成效明显提高,自评分4分;

产业结构优化明显提升,自评分4分;

种养循环模式成效明显,自评分5分;

秸秆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自评分5分;

良种母牛利用年限8年以上,自评分5分;

新技术长期应用,自评分4分。

1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9分)

受益村民满意度90%,自评分19分。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在龙山镇项目实施村内进行公开,并将自评方式应用于龙山镇其他在建项目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龙山镇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执行,并逐项对照进行自评。通过肉牛养殖业的发展带动,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格局,深入实施“粮变肉”工程,增加有机粪便还田,补充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壤肥力,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五: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新建养殖小区1个,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DN300双壁波纹管1200米,支砌排水沟480米,土方开挖6830立方米,污水检查井145口,室外混凝土硬化485平方米,60立方米三级化粪池1个,挡土墙支砌260立方米等附属设施,预计带动86户39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9户283人。

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总投资2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闵行区帮扶资金26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资金共支出260万元,其中:挖一般土方支出11122.2元、混凝土路面支付723096元、预制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支付1609.96元、砂砾石垫层支付13406.28元、石挡墙支付50814.62元。以上合计800048.06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84.06元,实际支出合计8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7〕20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沪滇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挖一般土方1670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320立方米,预制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12米,砂砾石垫层188立方米,石挡墙157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38户1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5月招投标,于2020年6月开工,于2020年10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20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38户1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9%,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龙山镇大坪子村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进行了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九、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二十六: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勐连寨活动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勐连寨活动室建设项目,新建活动场1个,C20硬化场地1000㎡,200m³;M7.5支砌石方85m³;建文化活动室1栋391㎡。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勐连寨活动室建设项目总投资45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勐连寨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共支出4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活动场1个,C20硬化场地1000㎡,200m³;M7.5支砌石方85m³;建文化活动室1栋391㎡。安装太阳能路灯8盏。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3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8年10月招投标,于2018年10月开工,于2019年3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节约了群众生活成本。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3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97份,评定等级为优。

八、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九、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七: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核桃坪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核桃坪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新建活动场1个,C20硬化场地8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栋310平方米。

一、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核桃坪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7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拨付60万元,结余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勐连寨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共支出60万元,资金执行率85.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活动场1个,C20硬化场地8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栋310平方米。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8年10月招投标,于2018年11月开工,于2019年3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节约了群众生活成本。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99分,评定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八: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2018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2018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建餐厅1幢,建筑面积317.5平方米,新建厨房1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新建休闲凉亭3座,新建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40平方米,配套建设挡土墙、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惠及农户238户11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161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2018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3.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2018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共支出1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餐厅1幢,建筑面积317.5平方米,新建厨房1间,建筑面积60平方米,新建休闲凉亭3座,新建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40平方米,配套建设挡土墙、停车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惠及农户238户11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161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4月招投标,于2020年5月开工,于2020年7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15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238户114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0户161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3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十九: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硬化路面1条,挖一般土方1670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320立方米,预制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12米,砂砾石垫层188立方米,石挡墙157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38户1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闵行区吴泾镇帮扶资金8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

目资金共支出80万元,其中:挖一般土方支出11122.2元、混凝土路面支付723096元、预制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支付1609.96元、砂砾石垫层支付13406.28元、石挡墙支付50814.62元。以上合计800048.06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84.06元,实际支出合计8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7〕20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沪滇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挖一般土方1670立方米,混凝土路面1320立方米,预制II级钢筋混凝土管道铺设12米,砂砾石垫层188立方米,石挡墙157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38户1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5月招投标,于2020年6月开工,于2020年10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20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38户1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4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9%,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4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现浇C25砼混凝土路面719.93m³,调平回填砂砾石719.93m³,开挖土石方1350m³,手摆石铺筑200.91㎡,挖软土281.53m³,软基换填片石281.53m³,M7.5浆砌石31.26m³。Φ20管涵管安装11m。 C20混凝土排水沟 36.99m³,抹面4.20㎡。

项目惠及农户163户7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7户365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1、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现浇C25混凝土路面支付342634.34元、Φ20涵管安装支付1595.00元、手摆石铺筑支付26118.56元、调平回填砂砾石32015.11元、开挖土石方支付5710.50元、C20混凝土水沟支付19234.67元、M7.5浆砌石支付8345.98元、抹面支付59.64元、软基换填片石支付62780.08元、挖软土支付1506.16元。以上合计500000.04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让利0.04元,实际支付5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现浇C25砼混凝土路面719.93m³,调平回填砂砾石719.93m³,开挖土石方1350m³,手摆石铺筑200.91㎡,挖软土281.53m³,软基换填片石281.53m³,M7.5浆砌石31.26m³。Φ20管涵管安装11m。 C20混凝土排水沟 36.99m³,抹面4.20㎡。

项目惠及农户163户7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7户365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5年12月招投标,于2015年12月开工,于2016年3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86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163户7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7户365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芒麦大寨子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5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一: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新建活动室1幢,框架结构,二层四格,建筑面积3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厨房、篮球场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85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共支出8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活动室1幢,框架结构,二层四格,建筑面积3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厨房、篮球场等附属设施。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5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9月招投标,于2019年11月开工,于2020年9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节约了群众的生活成本。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6%,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二: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放马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放马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新建活动室1幢,砖混结构,二层四格,建筑面积33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绿化、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放马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9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放马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共支出9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活动室1幢,砖混结构,二层四格,建筑面积33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绿化、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5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9月招投标,于2019年11月开工,于2020年9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条件,节约了群众的生活成本。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6%,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赧场社区坪子地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三: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新建养殖小区1个,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排污管、化粪池等附属设施。预计带动66户276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74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24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拨付50万元,结余资金1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共支出50万元。资金执行率2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7〕20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沪滇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养殖小区1个,钢结构1层,建筑面积178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排污管、化粪池等附属设施。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5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8月招投标,于2019年9月开工,于2019年12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条件,促进生猪、肉牛等养殖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3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66户276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9%,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5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四: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麦子地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麦子地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硬化主道路1条,土石方开挖9840m³,C30砼道路硬化1468m³,砂砾石垫层1004m³。项目惠及农户97户4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麦子地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9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1、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麦子地自然村村组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共支出90万元,其中:土石方开挖支付95448.00元、C30砼道路硬化支付726660.00元、砂砾石垫层支付77910.40元。以上合计900018.40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18.40元,实际支付900000.00元。

2、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硬化主道路1条,土石方开挖9840m³,C30砼道路硬化1468m³,砂砾石垫层1004m³。项目惠及农户140户680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1月招投标,于2019年1月开工,于2019年2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6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140户680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五: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8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18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维修渠道8条,砂砾料回填路面3车,坍方清理13170.6m3,沟槽土石方清理282.27m3,回填土石方280m3,M7.5浆砌石767.04m3,砂浆抹面398.48m2,干支石方169.54m3,涵管安装5米,C20砼浇筑92.23m3,模板358.2m2,钢筋制安747.39kg,树支坝1个,机械台班9小时,梅花桩270棵,波纹管埋设132m。项目惠及8个村。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村审计室、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2018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总投资65.4万元,资金来源为:龙山镇镇级资金65.4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18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资金共支出65.4万元,其中:砂砾料回填路面3车支付1182.84元,坍方清理13170.6m3支付261924.62元,沟槽土石方清理282.27m3支付6702.98元,回填土石方280m3支付3802.4元,M7.5浆砌石767.04m3支付251762.89元,砂浆抹面398.48m2支付6624.56元,干支石方169.54m3支付30483.29元,涵管安装5米支付2062.35元,C20砼浇筑92.23m3支付50537.4元,模板358.2m2支付14048.61元,钢筋制安747.39kg支付5481.19元,树支坝1个支付736.4元,机械台班9小时支付2532.4元,梅花桩270棵支付6639.3元,波纹管埋设132m支付7920.0元;以上合计654061.2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61.2元,实际支付654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毁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龙山财通〔2018〕25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要求和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维修渠道8条,砂砾料回填路面3车,坍方清理13170.6m3,沟槽土石方清理282.27m3,回填土石方280m3,M7.5浆砌石767.04m3,砂浆抹面398.48m2,干支石方169.54m3,涵管安装5米,C20砼浇筑92.23m3,模板358.2m2,钢筋制安747.39kg,树支坝1个,机械台班9小时,梅花桩270棵,波纹管埋设132m。项目惠及8个村。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8年1月招投标,于2018年1月开工,于2018年3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种植需要,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2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8个村。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开发利用项目区丰富的资源,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推动一年三熟作物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渠道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18年渠道水毁修复工程进行了自评。得分情况为,自评得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六: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串户路、入户路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串户路、入户路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完成串户路硬化14455㎡、补助串户路60元/平方米,计划完成入户路硬化30.2㎡、补助串户路20元/平方米,计划完成庭院硬化70㎡、补助串户路20元/平方米,总计补助14555.2㎡,受益贫困户53户,受益贫困人口231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串户路、入户路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86.93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86.93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串户路、入户路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支出86.93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86.93万元、,实际支付86.9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串户路硬化面积14555平方米、入户路硬化面积30.2平方米、庭院硬化面积70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1025万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3户231人,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此项目当年开工率达100%、当年竣工率达100%、公示公告时长均大于等于10天。

(4)成本指标:此项目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单价均低于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0.102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3户231人。

(2)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串户路、入户路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九、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三十七: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卡点支出)省级补助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保证龙山镇无疫情发生,加强对重点疫区返乡人民及流动人员管控,保证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各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紧张局势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卡点支出)省级补助专项资金68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卡点支出)省级补助专项资金68万元。实际支出68万元,执行率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镇级留验站建设一座,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运动”和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对龙山镇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卡点支出)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八: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边境新冠肺炎疫情省级防控补助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保证龙山镇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加强重点区域人员和流动人员管控,保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全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局势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边境新冠肺炎疫情省级防控补助资金项目2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边境新冠肺炎疫情省级防控补助资金项目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执行率100%。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运动”和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对龙山镇边境新冠肺炎疫情省级防控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十九: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完成串户路硬化23333.4㎡,补助串户路60元/平方米,总计补助23333.4㎡,受益贫困户32户,受益贫困人口145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14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支出140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40万元、,实际支付14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串户路硬化面积2.33334万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1038万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45人,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

(3)时效指标:此项目当年开工率达100%、当年竣工率达100%、公示公告时长均大于等于10天。

(4)成本指标:此项目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单价均低于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0.103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45人。

(2)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7%,镇村组满意度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对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及户内硬化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设施薄弱,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十: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省级奖励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龙山镇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省级奖励补助3.3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一)组织过程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镇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3.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3.3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奖励人数:奖励人数8人,全年实际奖励人数8人;时效指标——发放时间:2020年12月24日,实际完成100%;成本指标——奖励金额:3.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积极参军率:对勐糯镇大学生参军入伍省级奖励,实际完成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对勐糯镇大学生参军入伍市级奖励,提升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100%,实际达到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能够合理使用资金,2020年支出数已达到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一: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市级奖励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龙山镇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市级奖励补助3万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一)组织过程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镇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使用3万元,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奖励人数:奖励人数8人,全年实际奖励人数8人;时效指标——发放时间:2020年8月26日,实际完成100%;成本指标——奖励金额: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群众积极参军率:对勐糯镇2019年大学生参军入伍市级奖励,实际完成100%;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对龙山镇大学生参军入伍市级奖励,提升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100%,实际达到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能够合理使用资金,2020年支出数已达到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工作经验: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二: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行政村联防联控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行政村联防联控工作任务多、情况复杂,为保证龙山镇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运转,加强重点区域人员和流动人员管控,保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全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局势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行政村联防联控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9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行政村联防联控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专项资金项目9万元。实际支出9万元,执行率100%。

6.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运动”和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合计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三:

一、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新建C30混凝土硬化道路一条,长1.7千米,C30混凝土路面1436.05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1436.05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83.36立方米,φ40厘米涵管安装24米,土石方开挖2597.82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75户2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30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9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共支出90万元,其中:C30混凝土路面支付735487.37元、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支付117684.30元、M7.5浆砌石挡土墙支付25105.53元、φ40厘米涵管安装支付4782.96元、土石方开挖支付17483.33元;以上合计900543.49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543.49元,实际支出合计9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新建C30混凝土硬化道路一条,长1.7千米,C30混凝土路面1436.05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1436.05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83.36立方米,φ40厘米涵管安装24米,土石方开挖2597.82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75户2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30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4月招投标,于2020年5月开工,于2020年7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1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75户2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户30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十四: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核桃坪村、大坪子社区道路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核桃坪村道路建设:C30混凝土路面3850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470立方米,钢筋1.5吨,土方开挖4600立方米,石方开挖3334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1700立方米,涵管安装60米,土方外运1090立方米。

2.大坪子道路建设:C30混凝土路面778.54立方米,C25砼浇筑排水沟52.33立方米,土方开挖(含拉运)277.69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250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135.16立方米,C30桥面加宽混凝土2.44立方米,110㎜PVC管8米,挖沟槽土方241.42立方米,涵管安装8米,一般土方开挖67.5立方米,钢筋2.504吨。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核桃坪村、大坪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2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闵行区帮扶资金28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核桃坪村、大坪子社区道路建设资金共支出285万元,其中:1.C30混凝土路面支付1918455.00元、M7.5浆砌石挡土墙支付141549.90元、钢筋支付10284.51元、土方开挖支付32200.00元、石方开挖支付70014.00元、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支付139315.00元、涵管安装支付11303.40元、土方外运支付13080.00、C30混凝土路面支付387946.48元、25砼浇筑排水沟支付34077.82元、土方开挖(含拉运)支付5276.11元、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支付20487.50元、M7.5浆砌石挡土墙支付40706.14元、C30桥面加宽混凝土支付1554.04元、110㎜PVC管支付1440.00元、挖沟槽土方支付3181.92元、涵管安装支付1507.12元、一般土方开挖支付472.50元、钢筋支付17168.28元。合计2850019.71元,经双发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19.71元,实际支付285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7〕20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沪滇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上海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核桃坪村道路建设:C30混凝土路面3850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470立方米,钢筋1.5吨,土方开挖4600立方米,石方开挖3334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1700立方米,涵管安装60米,土方外运1090立方米。

大坪子道路建设:C30混凝土路面778.54立方米,C25砼浇筑排水沟52.33立方米,土方开挖(含拉运)277.69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250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135.16立方米,C30桥面加宽混凝土2.44立方米,110㎜PVC管8米,挖沟槽土方241.42立方米,涵管安装8米,一般土方开挖67.5立方米,钢筋2.504吨。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4月招投标,于2020年4月开工,于2020年12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7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460户2066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1户682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十五: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硬化项目,新建道路1条,C30混凝土路面10783.65m3,级配碎(砾)石底基层10783.65m3,培土路肩1630.1m3,M7.5浆砌片(块)石40.65m3,φ0.3m圆涵管46m,墙背回填90.8m3,路面回填626.39m3,工程牌1块。项目惠及农户203户965人,其中移民户114户609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125.59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后扶项目资金125.59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4.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共支出125.59万元,其中:C30混凝土路面10783.65m3支付1026500.27元、级配碎(砾)石底基层10783.65m3支付114630.2元、培土路肩1630.1m3支付16121.69元、M7.5浆砌片(块)石40.65m3支付13866.53元、φ0.3m圆涵管46m支付3680.00元、墙背回填90.8m3支付3813.60元、路面回填626.39m3支付44392.26元、工程牌1块支付3952.84元、监理费19000.00元、可研编制咨询服务费10000.00元;以上合计1255957.93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关于对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移发〔2019〕11号)、《龙陵县移民局转发保山市移民局关于对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移发〔2019〕5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C30混凝土路面10783.65m3,级配碎(砾)石底基层10783.65m3,培土路肩1630.1m3,M7.5浆砌片(块)石40.65m3,φ0.3m圆涵管46m,墙背回填90.8m3,路面回填626.39m3,工程牌1块。项目惠及农户203户965人,其中移民户114户609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3月招投标,于2019年4月开工,于2019年7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15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203户965人,其中移民户114户609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十六: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新建道路1条,C30混凝土路面1484.64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668.92立方米,土方开挖3518.71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20.83立方米,φ30厘米涵管安装23米,φ75PVC涵管安装20米,钢管栏杆65.5米。项目惠及农户97户4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90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9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5.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共支出90万元,其中:C30混凝土路面支付771923.72元、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支付54817.99元、土方开挖支付46376.60元、M7.5浆砌石挡土墙支付6273.37元、Φ30厘米涵管安装支付4583.67元、Φ75PVC涵管安装支付586.40元、钢管栏杆支付15522.19元;以上合计900083.94元,经双方协商,施工方自愿让利83.94元,实际支付9000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涉农整合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C30混凝土路面1484.64立方米,天然风化砂砾石基层668.92立方米,土方开挖3518.71立方米,M7.5浆砌石挡土墙20.83立方米,φ30厘米涵管安装23米,φ75PVC涵管安装20米,钢管栏杆65.5米。项目惠及农户97户4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1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4月招投标,于2020年5月开工,于2020年7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烤烟、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带动贫困户增加经济收入115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97户42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龙山镇户孔村榨地组道路硬化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四十七: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七: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芒旦村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芒旦村山水空间格局、保留完好的建筑风貌、具有代表性的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一是芒旦村自然地形呈南北延伸布局,南高北低,居民建筑顺应地势高低错落布置,民居建筑顺应地势高低错落布置,村内道路自由蜿蜒曲折。不时出现一处处小形公共空间。村寨果木颇多,绿树成瘾,整个村寨融于一片郁郁丛林之中。村落结构形态自然有序、总体风貌良好。整个村落随等高线排布,与周围山脉,水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芒旦寨村落选址巧妙地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顺应地势,既可获取良好的朝向,暗合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背山面水,负阴抱阳”的风水思想。二是房屋建造具有当地特色芒旦寨阿昌族传统民居属于干栏式体系,受汉族文化影响,民居建筑基本形制是由正房、东西厢房构成的三合院或四合院。正房一般为三——五开间,一层;正房左右为厢房,厢房为二层楼房,两开间,厢房底层与原子地坪一致,上层住人,下层养牲畜或堆放杂物。整个建筑正房略高于厢房,土木结构,双坡小青瓦屋顶。三是传统劳作方式传承较好,呈现农耕文化场景。由于芒旦村处于山区,发展速度慢,村民还延续着传统的劳作方式。传统的劳作方式是劳动人民聪明才智的结晶。同时也记录着人们对农耕文化的记忆,是十分宝贵的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传统的劳作方式,在蛮旦村内呈现各种珍贵的画面,让到往的乡愁记忆越清晰。

蛮旦村的形成是在1799年(嘉庆四年),与腾冲新华相连,赧、杨、俸、赵、石五个家族。1830年村民逐渐增多,搬迁到附近形成四个村落,起名为蛮旦、蛮旦下寨、大田坡、打海,后来叫芒旦。芒旦村内的古井、古道、碾米、织布房、古树名木等,具有较高的特色景观价值及历史文化价值。非物质文化资源有蛮旦村的手工纺织衣服、水磨碾米、风车捡谷、赶牛犁田、育苗插秧等,其蹬窝罗、山歌、祭祀传承人及文化传承性都成为了古村落的重点保护对象。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以传统村落为基础,在芒旦大桥头规划建设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小镇,在新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中,芒旦将形成聚“民族文化、旅游、度假、观光”为一体的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步伐,使经济、文化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性转变。培植壮大产业,显著增强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村民对传统古村落建筑物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以拥有古建筑物为自豪的意识形态,有效促进我镇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最终建成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社会服务健全、乡土文化繁荣、农民增收、宜居、宜游、生活幸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经济效益与城乡一体化。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传统文化旅游业在项目村进一步放大,促使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

(2)社会效益与村庄治理。传统村落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文化素质,使人民的知识水平相应提高,保护环境、爱惜资源的意识逐步增强,该项目的建成对农村产业化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弘扬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使整个自然村257户822人直接受益,村内基础设施等级质量显著提高,从质量上改善村民生产、生活、居住条件,促进当地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总投资331.918万元,已到位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部门整合150万元,自筹资金31.91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青石攒花石板道路,投资222.528万元;

(2)垃圾收集房,投资5.2万元;

(3)环境绿化美化,投资5.678元;

(4)水井改造2处,投资16.538万元;

(5)石牌坊寨子大门,投资27.342万元;

(6)景观水池,投资12.986万元;

(7)污水处理及排水沟,投资24.411万元;

(8)水池边青石线雕栏杆,投资7.735万元;

(9)太阳能路灯,投资9.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传统村落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改善环境、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2)传统村落保护建设资金按照《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村组自筹资金和传统村落建设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为使资金运行安全到位,传统村落项目资金实行乡及报账制,镇财政所负责对传统村落建设资金进行核算、监督。严格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截留、转移、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和现象发生。

(3)建立责任制,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并实行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都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门成立了龙山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协作的整体效应,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综合效益。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施工管理:整个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项目监理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建设中所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都需要得到监理人员的认可签字,没有项目监理签字,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

(3)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在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基础上,实行乡镇初验,县级按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全面验收。

(4)完善档案管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从立项开始,到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凭证档案、数据档案和图像档案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芒旦村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符合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采用本地建设材料、使用本地技术工人,在施工中严格要求施工方严格控制施工程序、避免造成材料的浪费。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芒旦村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龙山镇人民政府立即成立领导小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签订合同、项目交办、管理、竣工验收等,目前已将文卜村平掌组传统村落保护建设项目实施完工。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成立龙山镇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委会芒旦村2016年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及签订的施工合同,严格控制施工程序、质量,监管到位,该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从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通过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将芒麦村芒旦自然村建成聚“民族文化、旅游、度假、观光”为一体的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村,使经济、文化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性转变,显著增强农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了村民对传统古村落建筑物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以拥有古建筑物为自豪的意识形态,有效促进我镇传统古村落的保护。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等邻域影响。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传统文化旅游业在项目村进一步放大,促使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能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可增强项目区群众爱家乡、争发展,依靠自己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对促进该村乃至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树立新农村建设的榜样。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有力的组织,芒麦村芒旦自然村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完工,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村民对传统古村落建筑物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以拥有古建筑物为自豪的意识形态,有效的促进了我镇传统古村落的保护。自评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文化保护意识和实地调查同等重要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意识。应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做好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起村民自发保护的机制,激发和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村民是传统村落及其文化的拥有者,是保护传统村落的主体。要通过宣传、教育,传授保护的知识和方法,帮助他们克服对传统村落文化的“自鄙”心理,珍惜祖先留下来的宝贵遗产。

二是全面开展传统村落及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和普查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村传统村落及其文化的全面调查和评估工作,摸清文化家底,将那些淹没在山野民间、“隐姓埋名”的珍宝很好地挖掘出来,加以保护。同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村落遗产,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建立传统村落名录,确定保护对象,实行分类保护,分级管理。

2、应注重传统村落传统文化内涵的挖掘与传承

在新农村建设中,除了加强对新农村的合理规划,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风貌外,还要善于挖掘、整理传统村落蕴含的丰富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注重对乡村人文生态的保护和利用,以更好地发挥民间传统文化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首先,要重视传统村落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研究。传统村落传统文化也像传统村落建筑一样,面临失传或消失的危险,应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全面调查、搜集、记录和保存与传统村落相关的文化现象,进行抢救性保护。

其次,传统村落文化是农耕文化的结晶,是村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世代相传下来的实践经验和智慧的总结。无论风水理论中的生态理念,祭祀仪式中的传统道德、伦理教化,还是民风习俗、乡规民约中体现的人文精神,农村乡土社会人际关系中特有的乡情、亲情,其本质都是和合文化的体现,强调和谐和善,顺其自然。传统村落文化所强调的村落、村民与地理(风水)、气候、河流、山脉、树木、植被、动物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相融,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和善、团结互助,对于我们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增进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都具有现实意义。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保护农村传统文化中的人文生态系统,发挥传统村落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使之转化为巨大的精神财富,更好地为营造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八: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赧场社区老龙腾二级公路三公里接水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赧场社区老龙腾二级公路三公里接水点建设,建设水池一个16立方米,安装青石栏杆26.1米,预计惠民上万人。

四、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水利工作站、社区两委及纪检小组、施工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报告,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五、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赧场社区老龙腾二级公路三公里接水点建设总投资2万元,资金来源为:镇综合办补助20000元,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赧场社区老龙腾二级公路三公里接水点建设资金共支出2万元,其中:建水池12800元,安装安装青石栏杆7200元,以上合计2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建设水池一个16立方米,安装青石栏杆26.1米,预计惠民上万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大于等于30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6月5日招投标,于2019年6月15日开工,于2019年7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群众上万人。

(2)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接水点环境及设施,得到群众的认可。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100%,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赧场社区老龙腾二级公路三公里接水点建设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社区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不定时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建设施工合同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十九: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赧场至白家寨村道路坍方清理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赧场至白家寨村道路坍方清理工程,修复桥涵1座,清理坍方260立方米。项目惠及农户298户13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2户720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业中心、自然资源管理所、国土规划中心、项目办、交通管理所、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赧场至白家寨村道路坍方清理工程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万元,自筹资金5.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6.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赧场至白家寨村道路坍方清理工程资金共支出7.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国家及扶贫资金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修复桥涵1座,清理坍方260立方米。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工程使用年限≥5年。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于2020年2月竣工。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了农产品输出,对石斛、核桃、茶叶等产业的发展具有较大推动作用,节约出行成本300元左右。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农户298户13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2户720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道路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8%,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赧场至白家寨村道路坍方清理工程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八、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九、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省级平安林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位于龙陵县西部,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国土面积317.54平方公里,下辖18个村(社区)、253个村(居)民小组,2019年末全镇户籍人口18586户53740人。全镇以山地为主,有丰富的森林、水力资源,森林覆盖率75.1%,全境地形似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状,境内山岭纵横,山高谷深,山脉河流相间排列,龙山“四季有花常见雨,一冬无雪却闻雷”,素来享有“滇西雨屏”的美誉。2019年实现生产总值399910万元,同比增9777万元,增长2.5%,其中实现林业总产值16537万元,同比增17万元,增长0.1%。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创建总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林区社会更加和谐有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讨论研究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目标定位和办法措施。及时调整充实了由分管副镇长为组长,林业站站长、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林业站工作人员、17个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最强阵容统筹推进“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分解、压力分担,责任传递,在全镇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各村(社区)整体联动,协调作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了使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开展,镇政府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并分别与各村(社区)、各单位签订了创建工作责任状,建立了“平安林区”创建组织网络和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任务到人,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内部管理。打铁还须自身硬,围绕创建目标,我镇把强化内部管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抓手,一是切实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以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不定期多形式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广大镇村干部思想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二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日常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结果。通过建强林业队伍建设,一年来无林业行政审批违规、山林流转违规等违规现象和责任事故,林业队伍建设达到相关要求。

(三)强化治安稳定。多举措稳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一是健全森林“三防”体系。组建防火队伍、病虫害监测队伍、林区防空队伍,切实加强林区巡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得到有效防治。二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稳控工作。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变接访为下访,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深入社区、村组和群众家中,了解民情、掌握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掌握林区热难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林区内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热、难点问题及时掌握,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依法、依规平稳过渡,直到最终解决。三是及时掌握区域内的山情、林情、社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联防协作,与邻近的象达镇、龙新乡、芒市镇、轩岗乡、江东乡召开了联防协作会议,建立边界联防网络,完善联防协作机制。四是护林组织落实到位,护林员工资足额按月发放;全年无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全镇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四)强化案件查处。切实加强以森林限额采伐、林地保护为重点的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年度采伐计划;进一步加强林地的管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乱占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截止2019年11月底,我镇积极组织开展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森林资源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切实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2019年共查处各类林政案件32起,立案30起,处罚违法行为人30人。其中,滥伐林木22起,查处木材46.2344m³原木,收缴罚款61398.58元,补种树木4228株;不予立案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垦林地3起,超范围使用林地面积3010㎡,收缴罚款19030元;无证运输木材5起,没收木炭5.36吨、木材1.949m³原木,收缴木材变价款7309.05元。受理野生动物肇事案31起,上报保险公司案件保险理赔金额73318.87元。

(五)强化森林防火。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良好氛围。组建村级义务扑火队18支271人、镇级专业扑火队1支35人,签订2019年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17份,与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23份,出动宣传车690次,广播宣传40次、召开森林防火会议109场次,书写张贴标语112份,发放《森林防火须知》10500份,发放《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森林防火命令》90份,《龙陵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80份,发放《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开展“文明祭奠”的通告》1300份;发放《防灭火安全手册》4200份,森林防火作业本3400本,发放其它防火宣传单16760份,翻新永久性标语牌13块、喷刷半永久标语65条,临时性标语57条,在天气持续高温的情况下再创了无大的森林火案发生的良好成绩,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六)强化生物防控。我镇有林地面积39.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16%。2019年应实施调查监测面积39.7万亩,已实施监测面积39.7万亩,监测覆盖率为100%。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森防方针。加强日常巡护,发现情况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职工及时和有效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蔓延。创新有害生物防治机制,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蔓延。

(七)强化林业宣传。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全民树立生态和环境保护意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将创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及相关知识作为重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滚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口号等形式,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二是在全镇中小学广泛开展环保教育,将“平安林区”创建纳入固定课时长期开展。利用“世界环境日”“ 世界地球日”“ 世界水日”“ 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环保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艺演出,开展以“平安林区”创建为主题的公益活动。三是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活动和阵地来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例如结合龙陵县省级文明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县级部门的专项整治来改善我镇的林区环境,不仅促进了“平安林区”创建氛围的培养,也以实际行动对创建“平安林区”工作进行了推动。通过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营造了浓郁的创建氛围。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有效促进龙山镇林业生态平衡、生态系统的良性、高效循环,达到林业双增效果。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林业站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依托资源,通过林业主管部门支持、政府引导,以政策推动、科技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方式,不断整合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根据2008年和2017年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龙山镇森林资源调查的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森林覆盖率74.2%,2017年森林覆盖率75.16%;2008年森林面积22051.7公顷,2017年森林面积23882.7公顷,蓄积量222.962万m3。近年来,通过发展林产业和实施林业生态项目,提高林农收入,实现林业双增,如全镇2019年种植石斛3500亩、产值4200万元,覆盖卡户245户,户均增收9300元。全镇共聘用生态扶贫护林员、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林管员137人,实现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圆满完成2019年18093亩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兑付补助资金180930元、惠及林农903户;完成2018年的天然林停止商品性采伐保护的户主核查分户处理等及补助款兑付工作,兑付资金197.57万元,在增加林农收入的同时,各类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验收达标后资金5000元按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2020年龙山镇平安林区补助经费项目实施完成,项目资金支出5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下达入账、支付程序规范,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使用;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按照预算安排,严格管控资金支出,严审严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①数量指标:指标值为制作森林保护宣传布标3000元、防火工作办公费2000元完成指标;

②时效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支出进度100%以上,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①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森林灭火灾受害率在1%以内,完成指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农对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灭火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0%以上,完成指标。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完成,绩效评价结果将用于指导后续同类项目建设。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我站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各项工作同理协作,强化组织领导,任务分工科学明确,积极完成自评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一: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统筹联防联控、卡点及村(社区)小组市级补助专项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行政村联防联控工作任务多、情况复杂,为保证龙山镇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运转,加强重点区域人员和流动人员管控,保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全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行。

四、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意见建议,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局势确定资金使用方式。

五、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统筹联防联控、卡点及村(社区)小组市级补助专项经费项目8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龙山镇统筹联防联控、卡点及村(社区)小组市级补助专项经费项目80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执行率100%。

7.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全镇18个(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运动”和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二:

一、项目名称:龙山镇云山社区开展技能培训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云山社区向上级申请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社区开展技能培训工作。1、购置办公设备支出17150元(购买台式电脑3台,资金14550元;购买文件柜2组2600元);2、开展宣传培训支出12850元(发放宣传材料务工1800元;开展培训发放务工2600元;开展培训伙食支出8450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社区两委及纪检小组、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报告,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云山社区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经费3万元,资金来源为:龙陵县财政局拨款3万元,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云山社区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共支出3万元。1、购置办公设备支出17150元(购买台式电脑3台,资金14550元;购买文件柜2组2600元);2、开展宣传培训支出12850元(发放宣传材料务工1800元;开展培训发放务工2600元;开展培训伙食支出8450元)。以上合计30000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项目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1、购置办公设备支出17150元(购买台式电脑3台,资金14550元;购买文件柜2组2600元);2、开展宣传培训支出12850元(发放宣传材料务工1800元;开展培训发放务工2600元;开展培训伙食支出8450元)。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

(3)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多方资源整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掌握了使用的职能技能,成为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改善了项目区村容村貌,人居环境条件明显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年提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100%,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陵县云山社区技能培训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社区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不定时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建设施工合同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三:

一、项目名称:水库与水厂建设征地补偿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人饮项目共建设35件饮水工程,其中户孔片区新建水厂1座,位于户孔村小丛单腰,项目涉及户孔村、芒麦村及麦地社区3607户9878人,水厂完成征地16.636亩。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农村审计室、财政所、水利工作站、村两委及监督委、施工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龙山镇户孔水厂建设征地补偿经费合计15.06万元,资金来源为:龙山镇镇级资金15.0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户孔水厂建设征地补偿经费合计15.06万元,完成征地16.636亩,实际支付15.0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库与水厂建设征地补偿费的通知》(龙山财通〔2018〕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要求和一事一议的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实施纳入属地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征地16.636亩,户孔村、芒麦村及麦地社区3607户9878人。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组质量验收,此项目符合项目各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

(3)时效指标:此项目于2019年4月初开始征地,于2019年4月底完成征地。

(4)成本指标:此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全部按照项目事业计划下达文件组织实施,单价全部按照事业计划和招投标单价执行。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保障了群众的饮水安全。

(2)社会效益: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能起到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作用,营造了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氛围。项目惠及户孔村、芒麦村及麦地社区3607户9878人。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开发利用项目区丰富的资源。

(4)可持续影响:为使项目发挥长期效益,水厂设计使用年限≥10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区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龙山镇户孔水厂建设征地补偿经费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合计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八、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九、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存在问题和建议:项目区基础薄弱,农民增收致富的自觉意识不强,产业发展缓慢,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仅靠个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很难发挥明显的效益。需通过实施更多的综合性较强项目,给予乡村薄弱地区更多帮助,使工程的覆盖面更广,效益更明显。

项目五十四: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人口普查两员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云南省人口普查两员补助项目6.76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云南省人口普查两员补助项目6.76万元。实际支出6.76万元,执行率100%。

8.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补助金额6.7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检验脱贫攻坚成效"好不好"的法定手段。反映我镇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巨大变化,反映六年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真实成效。真实、完整、准确地检验脱贫攻坚成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合计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五: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人口普查两员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是让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小康社会丰硕成果的时代要求,更是我们即将实现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展脱贫攻坚普查,拿出让人民 群众认可、国际社会信服的脱贫攻坚普查数据,真实反映贫困地 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是检验实现第一个百年 奋斗目标能不能如期实现的重要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龙山镇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办公,各村(社区)也相应组建了普查工作机构。抽从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中抽选普查引导员178名。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云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项目1.78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云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项目1.78万元。实际支出1.78万元,执行率100%。

9.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补助金额1.7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检验脱贫攻坚成效"好不好"的法定手段。反映我镇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巨大变化,反映六年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真实成效。真实、完整、准确地检验脱贫攻坚成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为99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六:

一、项目名称: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是让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共享小康社会丰硕成果的时代要求,更是我们即将实现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促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为巩固脱贫成效,增加困难群众收入,从各村(社区)聘用34人作为村庄保洁员。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专项业务经费项目5.1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专项业务经费项目5.1万元。实际支出5.1万元,执行率100%。

10.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补助金额5.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检验脱贫攻坚成效"好不好"的法定手段。反映我镇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巨大变化,反映六年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真实成效。真实、完整、准确地检验脱贫攻坚成效。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95%,镇村组满意度100%。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七:

一、项目名称

2020年春节慰问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我镇范围内的老党员进行春节慰问,让他们感受到党的关怀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其他资金(非统计财政)拨款0.99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春节慰问金7.5万元,已全部慰问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资金分配额0.99万元,当年实际完成值0.99万元,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被慰问群众社会反响比较好。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2020年春节慰问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八:

一、项目名称

2019年打私工作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了龙山镇2020年的打私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0.49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打私工作经费0.49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下达资金0.49万元,全部按时下达,下达率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时间,此项目资金下达后按规定及时完成拨付,拨付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19年打私工作经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5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十九:

一、项目名称

两新组织15317党建工作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用于镇村两级的党建工作经费开支。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2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两新组织15317党建工作经费1.2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分配金额1.26万元,实际完成1.26万元,完成率达100%。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及时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两新组织长期带动社会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6%。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2020年两新组织15317党建工作经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

一、项目名称

五进宗教场所民资宗教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利益,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主要用于白塔社区宗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宗教场所的修缮加固。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民宗局拨款2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民族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资金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补助资金2万元,全部按时下达,下达率100%。

质量指标:白塔社区宗教场所建筑修复率达100%。

时效指标:修缮工作预计2020年12月底前面完成,已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按成本拨付资金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白塔社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明显提升了宗教事务管理。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促进民族宗教和谐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五进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一:

一、项目名称

生态护林员工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生态护林员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辖区内林区的管护。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9.54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生态护林员工资9.5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面龙山镇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野生动植物监测防治、防灭火工作。

质量指标:质量管理规划细致、有条理,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质量管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为周边区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管护的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进行送戏下乡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8%。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生态护林员工资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二:

一、项目名称

天然林停发补助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辖区内停伐的天然林进行补助。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267.17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天然林停发补助267.17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分配金额267.17万元。

质量指标:资金下达及时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稳步增加群众收入。

生态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有效的保护公益林。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三:

一、项目名称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用于群众文化组织的文艺活动、送戏下乡、广电设备维修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均等化、标准化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按时保量,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4.4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4.4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群众文化机构组织文艺活动次数大于10次。送戏下乡次数大于10次。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率达100%。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搭95%。

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达100%,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达100%。

成本指标:专项资金指标额度24.45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文体活动室接待人数1000人次以上,各类文艺活动观看人数1500人次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进行送戏下乡服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7%。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7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四:

一、项目名称

疫情期间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

二、项目基本情况

解决龙山镇18个卡点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使疫情防控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93.6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93.6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疫情防控员和信息员直达资金93.60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达100%,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有效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有效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7%。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疫情期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7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五:

一、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就能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加科学高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打赢灾害防治攻坚战。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37.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经费37.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救助受灾群众313人,救助率达100%。

质量指标:按照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率达%。

时效指标:按期完成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

成本指标: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及时开展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救助率达100%;救助的同时向受灾群众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的基本常识和各种技能,提高群众的紧急避险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稳定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六:

一、项目名称

龙山镇引热水入城管线项目征地补偿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龙山镇引热水入城管线项目,保障温泉小镇热水供应量。共完成12亩,22户人家的征地。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70.79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龙山镇引热水入城管线项目资金70.79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征地面积12亩,征地涉及22户人家。

质量指标:征地完成率达100%,征地完成后交付使用合格。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100%。

成本指标:水田补偿标准5.29914万元/亩,旱地补偿标准2.64957万元/亩,林地补偿标准0.8万元/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县城区覆盖1000人次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使用年限大于1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龙山镇引热水入城管线项目征地补偿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七:

一、项目名称

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村及活动材所建设,活动场所建成后,群众的文化生活得到不断满足,给群众开展体育锻炼、业余文化活动创造了条件,为乡村文化阵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1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节约成本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为村民提供办事的场地,节省了村民租场地的费用。

社会效益: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使用年限大于2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八:

一、项目名称

热泉路第一小组道路硬化补助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硬化面积0.5986万平方米,其中项目验收合格率≥97%,开工率、完工率达100%,受益群众达0.0173万人以上,长期促进农户居住、出行便利,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龙山镇引热水入城管线项目资金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道路硬化面积0.5986平方米。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100%,当年完工率100%。

成本指标:串户路硬化每平方米105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改善村庄交通条件、提升户内外环境卫生质量,剩余未硬化道路、庭院、主房硬比例比去年有所下降。

可持续影响指标:建成使用年限大于10年。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龙山镇热泉路第一小组道路硬化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7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十九:

一、项目名称

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助资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对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要到户到人制定帮扶计划,实行“一对一”转产转业精准帮扶,具体帮扶工作由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和结对帮扶人负责抓好落实。在补偿方案范围之内的,按照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对补偿方案范围之外的,参照补偿标准给予一定补偿。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67.56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助资金67.56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分配资金67.56万元。

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达100%,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达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解决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影响群众的生活困难

可持续影响指标:拓宽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影响群众就业渠道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人工繁育补助资金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十: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防火通道畅通,降低森林火灾损失。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14.88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4.88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分配金额14.88万元。

质量指标:火灾扑灭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社会效益: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保持防火通道的畅通无阻。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森林防火工作经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4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十一:

一、项目名称

石斛技术推广员工资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龙山镇辖区内石斛产业的指导工作,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技术支持。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4.2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石斛推广技术员工资4.2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分配金额4.2万元。

质量指标:质量管理规划细致、有条理,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质量管理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为周边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增加经济收入。

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石斛种植技术。

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期增加群众的利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石斛技术推广员工资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十二:

一、项目名称

易地扶贫搬迁水土保持监测经费

二、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龙山镇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的主体工程进度、水土流失状况、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以及水土保持效益的监测。

三.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人居办、项目办、财政所、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听取民意、实地勘察、查看资料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自评,通过充分酝酿,民主评价、分类汇总,形成自评表(初稿),自评表(初稿)在项目村、村民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的项目自评结果。

四、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龙山镇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水土保持监测经费5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资金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项目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镇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资金的安全主体责任。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账务管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建后管理手续。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监测员培训率100%,监测点年度检查率100%。

质量指标:宣传覆盖程度90%,监测成果整编达标入库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受培训人员合格率100%,试点工程具有较强的带动性。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持技术人员技能提高,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提高情况。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社会群众满意度达95%。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对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水土保持监测经费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合计96分,自评等级为优。

七、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评价结果已在项目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公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施的项目发挥的效益起到综合评价的作用,每件项目竣工后都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和广泛推广。

八、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项目建前绩效目标申报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

2.项目建中绩效目标监控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事业计划和规划设计产生严重偏差。

3.项目建后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标对标,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九、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龙山镇位于龙陵县西部,县城所在地,位于东经98°25′01″~98°46′04″,北纬24°32′56″~24°41′04″。东接龙新乡,南邻德宏州芒市芒市镇、江东乡,西与德宏州梁河县勐养乡、腾冲县蒲川乡、团田乡隔江相望,北接龙江乡。东西最大横距36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7千米,国土面积317.54平方千米。镇政府所在地为赧场社区,海拔为1539米。2020年度独立核算机构11个,其中:人大1人、政府机关111人(含村干部)、党委3人、社会团体1人、纪委3人、财政所3人、农林水2个独立核算机构43人、文化服务中心4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人、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8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18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预算编制开始,我部门对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全部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对预算单位2020年申请新设专项资金、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确定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支出预算。2020年我部门共编制预算绩效项目40个,涉及资金5427.29万元,编制的40个预算绩效项目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1065万元,比上年增456万元,增长4.3%;比“十二五”末增4772万元,增长75.83 %,年均增长15.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万元,比上年增100万元,增长1.8%;比“十二五”末增1320万元,增长30.84%,年均增长6.17%。上级补助收入546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5600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40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2.3%,增收841万元,增长26.1%。资源税完成276万元,完成预算数60.4%,减收181万元,下降39.6%。房产税完成362万元,完成预算数45%,减收43万元,下降5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11万元,完成预算数76.1%,减收129万元,下降23.9%。烟叶税完成482万元,完成预算数102.6%,增收12万元,增长2.6%。

②、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财政总支出11065万元,比上年增456万元,增长4.3%;比“十二五”末增4772万元,增长75.83 %,年均增长15.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3万元,比上年增886万元,增长12.8%;比“十二五”末增3776万元,增长93.77%,年均增长18.75%。上解上级支出32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7万元,完成预算数46%,较上年下降10.5%;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数23.3%,与上年持平;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万元,完成预算数36.5%,较上年增长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完成预算数66.5%,较上年增长6.4%;卫生健康支出388万元,完成预算数223%,较上年增长231.6%;节能环保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数65.5%,较上年纯增;城乡社区支出133万元,完成预算数6.6%,较上年下降97.1%;农林水支出3108万元,完成预算数116.7%,较上年增长362.5%;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纯减;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较上年纯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数6.3%,较上年下降90.9%;其他支出2558,较上年纯增。

镇级资金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龙山镇新型冠状肺炎防疫工作经费100万元。

上级资金项目支出情况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省市级补助130.69万元;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龙山镇核桃坪、大坪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285万元;2020年度上海市对口支援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45万元;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43.2万元;龙山镇肉牛育肥场建设、肉牛项目补助、肉牛贴息专项资金221.38万元;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217.6万元;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户内硬化、危房改造项目763.03万元;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5万元;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5.59万元。

③、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镇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54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35万元),收入合计11065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3万元,上解支出3262万元,支出合计1106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83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1039万元,下降92.6%。政府性基金支出83万元,较上年减支1039万元,下降92.6%;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1万元,较上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镇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1、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履行预算职能,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2、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3、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职责。

具体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各预算单位。具体组织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并对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具体编制镇财政部门决算,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县级财政。负责镇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其他方面的管理。

4、财政所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收支范围,对财政性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5、本级财政预算收入由纳入预算管理的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以及其他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组成。

6、财政预算支出由建设性支出和运转性支出组成。

建设性支出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等。运转性支出包括各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权范围内的其他支出等。

7、镇财政预算应当依照下列依据编制。

a、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措施。

b、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c、镇财政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d、财政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影响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的因素。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按照预算科绩效自评要求填写)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

1、目标设定情况。2020年本年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有40个,完成了37个,另外没有完成的3个项目中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为2021年1月开工建设、新下寨村凡鸡坪组道路硬化和尹兆场社区坪子寨组活动场所建设为2021年3月开工建设;上年结转的项目有46个,2020年完成的有20个,没有完成的原因是县财政周转困难项目资金不到位;2020年权责发生制返还额度项目13个均已完成。

2、预算配置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3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我部门在部

门预算编制工组中,着力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动态化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目标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算编制的有效性,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第一步,我部门真正提高行政事业机关部门预算制定、执行效果及效率,增加财政资金应用价值;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我部门严格按照各级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4、预算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管理公开性,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信息已按要求公开(对于按保密规定不作公开部分不予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出差管理办法、公车管理、会议制度、预案销号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管理健全性,本部门为加强资产

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了职责履行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资产管理安全性,本部门的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本部门2020年固定资产总额为746.33万元,已计提折旧492.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3.9万元 ,闲置的资产原值为115.8万元,闲置资产为龙山镇位于河头街的办公用地及办公用房等。

职责履行情况。实际完成率,2020年我部门目标项目99个(含本年预算安排40个,上年结转46个,权责发生制返还额度13个),实际完成70个,完成率71%,完成率偏低的原因是县财政周转困难项目资金不到位;质量达标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安全无重伤无死亡事故,保证工程总进度达到合同要求;重点工作办结率,2020年本部门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整合住建、人防力量,团结奋斗、担当作为,全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产业建设优化发展、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7、履职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部门坚持转方式促升级,优化产业建设,建筑产业大幅增长,健康发展,质量安全总体较好。坚持补短板惠民生,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行政效能,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群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达95%。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1.76%,变动比率差异较大的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上级资金项目支出情况: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省市级补助130.69万元;2020年上海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龙山镇核桃坪、大坪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285万元;2020年度上海市对口支援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社区养殖小区建设项目145万元;2019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43.2万元;龙山镇肉牛育肥场建设、肉牛项目补助、肉牛贴息专项资金221.38万元;2020年第一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住房质量提升项目专项资金217.6万元;龙山镇串户道路、庭院、户内硬化、危房改造项目763.03万元;龙山镇河头社区甘塘至山背后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龙山镇户孔村王家组及黄花坡组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90万元;龙山镇大坪子社区2020年边疆党建“四位一体”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5万元;龙山镇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5.59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调整率为231.71%,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

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4499.06万元,比上年1852.23万元增加了2646.83万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合规使用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今年以来财政所全体成员紧紧围绕年初财政目标任务按照“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把组织收入作为核心职能。一是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收入征管。1-12月实现收入持续增长,全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00万元,同比增长1.8 % 。二是认真组织非税收入。全年累计上缴非税收入19.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24.09万元,下降55.7%。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主动与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沟通。全年累计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5465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35万元。

2、执行财政政策,确保惠民惠农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措施,把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税务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分析减税降费对我镇税收造成的影响。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助,加强与林业中心、农业中心等部门协作,核实农户信息、录入系统上报,2020年通过“一卡通”共发放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补贴、天然林停伐补贴等各类民生补助,共兑现补贴资金479.89万元,补贴兑现工作涉及18个村266个小组16699户农户,补贴面积为13.77万亩。

3、严格控制支出,确保全镇正常运转。一是按照“控、压、保”的三字原则,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合理安排财政支出,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3万元,同比增长12.8%。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了工资发放及各项刚性资金的拨付,全镇“三公”经费支出13.04万元,减13.99万元,下降51.76 %,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9万元,减8.2万元,下降40.82%;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减4.78万元,下降80.61%。二是统筹资金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需求。2020年,共收到上级下达财政涉农资金1704.83万元,实际支出1604.1万元,结余100.73万元,结余率为5.9%,主要为贴息资金30.33万元、横山村芹菜塘至二三组道路10.4万元、河头甘塘至三背后道路建设60万元,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三是持续保障民生。统筹财力优先保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支出,2020年共计支出37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8%。

4、强化财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一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强化内控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对镇级预算单位各项支出进行严格审核,规范单位报账员资金收支备查账和固定资产备查账登记,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注重培训,着力提升镇村两级报账员的财务水平。通过对镇村两级报账员进行“自学+培训+实地指导”,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报账员操作流程、资金管理等财务管理体系,提升我镇财务人员整体水平。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等,接受社会监督,使财政更加透明。抓实票据自检自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共核销《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850份,《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微机)》1914份、《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单位执收)》979份、《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新版)》使用208份、《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机开)使用102份。

5、着力建章立制,抓好财政队伍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严守《廉政准则》。二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约谈,压实家风建设,通过制定学习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等,全面增强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6、切实尽职尽责,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开展“四不摘”及脱贫成效巩固相关工作,并对六类对象、监测户、边缘户进行重点关注及走访。二是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排查和宣传工作,严格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抓实联防联控、健康申报、医学观察等机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镇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效果情况分析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

出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份,总得分为90份,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年初预算只能保证正常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每年固定经费;税收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不确定性大,不好进行预算。无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不断加强预算过程中的绩效管理工作,对决算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能够揭示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从而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形成“预算→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建立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互反映、互为依据、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 主要经验及做法

健全机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发扬民主,尊重民意,

形成合力;坚持“三公开”制度,严把资金使用关,凝聚人心;严把项目质量关,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完善建后管理,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最佳效益。

5.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