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8-0914007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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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①财务管理上严格遵照预算计划执行,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增收节支,开源节流;②账务处理上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做到原始凭证及时传递,保证凭证审核、装订、存档等后续工作,③配合好各项审计监督工作,提供真实数据资料,对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帮助,保证审计监督工作顺利进行;④做好各种应收款的清收工作;⑤对区域内各种预算、专项资金进行了监管,按季报送监管资金台账和报表;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每年至少一次,年终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盘点,由单位财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做到家底清楚,按照清查结果和规定程序办理盈亏资产的调账,使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⑦按要求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能直接支付的按要求直接支付到单位及个人,不能直接支付的采用授权支付,由报账员和单位个人先垫付资金,再使用公务卡办理结算业务;工资在建行开设工资代发户,未纳入工资统发资金及付农户的各种补助资金,都转工资代发户由建行代发。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共产党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纪委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
事业单位:农业中心1个、文化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林业中心1个、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71,790,04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90,041.88元。与上年对比增16611623.94元,增长30.11%,主要原因为:
1.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新增收入2000000元;
2.芒麦村芒旦自然传统村落资金,新增收入750000元;
3.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资金,新增收入4190000元;
4. 2016年边转项目资金,新增收入4400000元;
5.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资金,新增收入900000元;
6.杨梅山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新增收入300000元;
7.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尹兆场第二支部活动室建设),新增收入300000元;
8.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收入8704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61,985,113.44元。其中:基本支出25,708,440.02元,占总支出的41.48%;项目支出36,276,673.42元,占总支出的58.52%。与上年对比增22534178.25元,增长57.12%,主要原因为:
1.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补助资金,新增支出1750000元;
2.传统村落保护财政奖补资金,新增支出600000元;
3.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新增支出2814100元;
4.归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增支出1663000元;
5.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补助,新增支出2,878,342.39元;
6.烤烟生产扶持经费,新增支出2339827.5元;
7.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资金,新增支出2400000元;
8.社会事务发展资金,新增支出3453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08,440.02元。与上年对比增4271603.01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为:
1.用于人大、党委、纪委、社会团体、政府、农业中心等部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新增支出14047675.59元;
2.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开销,新增支出6884243.1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92%,人均100731.7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11%,人均41303.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76,673.42元。与上年对比增18262575.24元,增长101.38%,主要原因为:
1.龙山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户孔户上组、尹兆场社区王家组、香柏河社区三丘田组、大坪子社区小坝地活动场所等),新增项目支出34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2017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河头社区龙塘寨、田头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户孔村委会户孔上组活动场建设项目等)新增项目支出391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河头三家寨、白家寨大河边道路硬化、赧场赧木寨活动室),新增项目支出3893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35,113.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6%。与上年对比增22484178.25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32441.87元;
2.日常公用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5998.1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88,041.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7%。主要用于2010301工资福利支出5357202.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5051.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882.28元,2010799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2010601工资福利支出554142.47元,2013199其他资本性支出4000000元;
2.国防(类)支出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306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00元;
3.公共安全(类)支出8251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4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2040605商品和服务支出28418.6元;
4.教育(类)支出3,669,07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2050202工资福利支出72221.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96854.75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45,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2070109工资福利支出28472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785元,2079999其他资本性支出106400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59,47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2%。主要用于2080109工资福利支出643704元,2080208商品和服务支出327138元、2080299其他资本性支出2940100元,2080505工资福利支出1485511.36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0,1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2100408其他资本性支出151408.16元,21007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240元;
8.节能环保(类)支出1,640,14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2110402工资福利支出3321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14元、基本建设支出209977.2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8367.4元;
9.城乡社区(类)支出7,511,86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5%。主要用于2120201工资福利支出453314元,2120399商品和服务支出35204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68912.4元;
10.农林水(类)支出23,274,30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4%。主要用于2130104工资福利支出2319216元,2130106其他资本性支出2756382.5元,2130204工资福利支出997849.01元,2130206其他资本性支出580698元,2130306其他资本性支出578640元,2130504基本建设支出4082000元,2130705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770元;
11.交通运输(类)支出9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149901其他资本性支出93,300元;
12.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2,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22001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505元;
13.其他(类)支出1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2299901基本建设支出1050000元;
14.债务付息(类)支出250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2320301债务利息支出25032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1300元,支出决算为522463.42元,完成预算的89.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9,523.92元,完成预算的8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939.5元,完成预算的90.2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来,外出就餐次数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今年支出比上年有所降低,无因公出国(境)费。
(2)自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山镇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17年没有新购入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327.48元,下降11.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738.48元,下降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689元,下降10.1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来,外出就餐次数明显减少,公务接待费今年支出比上年有所降低,无因公出国(境)费。
(2)自实行取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龙山镇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17年没有新购入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523.92元,占34.36%;公务接待费支出342939.5元,占6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523.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2017年无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523.9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2939.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293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廉政食堂自办伙食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0,951.27元,与上年对比增189723.09元,增加7.62%,主要原因为:
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190216.09元,其中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费用新增1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新增17239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677064.98元;
(2)水费30265.2元;
(3)电费31101.56元;
(4)邮电费14856.1元;
(5)其他交通费用401300元;
(6)委托业务费180000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280.95元;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279.8元;
(9)办公设备购置163430元;
事业单位统一为:农业中心、林业中心、文化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资产总额 104868835.13元,其中,流动资产93511307.4元,固定资产7995127.73元,在建工程33624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21333.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041483.45元,固定资产增加420150元,在建工程金额不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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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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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 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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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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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104868835.13 |
93511307.4 |
7995127.73 |
4316522.5 |
1098166.62 |
2580438.61 |
33624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09,277.44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570,361元,工程采购支出7500元,服务采购支出731,416.44元。主要用于政府、纪委谈话室、林业站等部门日常所需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20150元(购买电脑、复印机、文件柜、林调通GPS定位仪等);龙华社区党建氛围营造700000元;横山提升人居环境垃圾设备购置200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无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情况分析
我部门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100%,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适合,“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42%,变动比率合理;上级补助我镇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村、小组党建工作经费及公用经费41万元,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12万元,烤烟产业发展150万元,村卫生室建设1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其他项目前期工作费10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及迁坟奖励资金280万元,归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资金166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调整率为139.82%,预算数的调整均为落实国家政策,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资金结转结余率为13.6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3548.02万元,比上年2507.63万元增加了1040.39万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合理合规使用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
3.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全镇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件,687.6万元,受益农户463户、1676人,其中:财政奖补419万元(含县级配套59万元),村民筹资捐资7.12万元,村民以劳折资54.48万元,其他财政资金207万元。修建活动室1个(赧场赧木寨)187.88㎡,文体活动场所1个,51㎡,公厕1座,12㎡。
全镇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中,资产总额应为104868835.13元、流动资产金额93511307.4元,与实际填报金额不符,特加以说明。
2.在编实有车辆数表中填报11辆,实际应为6辆,2017年进行公务车改革,对原有公车进行拍卖,当年未在资产系统处理,在今年决算时进行处理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