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30/2016-090807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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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条 镇党员干部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蹲点联系群众制度。
(一)镇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至少联系挂钩一个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二)联系点要侧重选择发展相对滞后、需要重点支持的地方,生活比较困难、需要予以关怀的家庭,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需要给予扶持的企业,正在规划建设、重点鼓励发展的项目。
(三)领导干部到联系点主要是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破解难题,服务群众,改进自身工作。
(四)到联系点要轻车简从,按标准交伙食费,不作事先安排、不搞层层陪同、不安排专门汇报、不带记者报道,做到实打实接地气。
(五)要多走访接触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把资源集中投放到联系点上。
第二条 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群众制度。
(一)联系点主要选择那些需要帮助和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和服务对象,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二)要与联系点保持经常联系,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去一次,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的服务对象见面交流一次。
第三条 领导干部亲自接访约访下访制度。
(一)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或系统信访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定期公开接访、带案下访、专题研访、重点约访。对分管领域或系统的重大信访问题,亲上一线处置。
(二)领导干部接访实行初访首接责任制,接访事项一般由接访领导直接包案解决,一包到底。一般信访事项要在2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阅批群众来信,及时向群众反馈受理、处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第四条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督查落实制度,将指导与检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干部业绩考核。
(一)镇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遇到的问题,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显著成效,让群众感受到明显变化。
(二)领导干部要利用工作之余,深入村(社区),切实感受普通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看到听到更真实的情况。
(三)镇领导干部与群众在年底,召开一次蹲点调研心得体会交流会。
(四)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每年要作出书面报告,对各级组织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情况,要组织抽查,要把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把联系群众的实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健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定期走访工作服务对象和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开展送温暖制度。要经常开展党员干部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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