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04_A/2017-02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镇安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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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增减原因说明 |
合计 |
46.00 |
45.00 |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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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4.00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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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2.00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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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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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22.00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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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原则上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能低于上年决算数。 3.请各乡镇将电子档于2017年2月8日上报县财政局预算股,待审定后返回各单位,再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