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3-04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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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镇人民政府。镇安镇政府主要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镇安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安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开展“平安镇、和谐镇”的创建工作。
(2)财政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公开、预算执行、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档案管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培训,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科普文化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村容镇貌、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及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
(7)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森林资源调查、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度本级行政执法力量,依据自身职责和法定权限开展综合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集镇管理执法保障,做好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部门联动,配合镇其他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专项整治工作。
2.机构情况。
2022年,镇安镇年末机构有13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即镇安镇人大机关、镇安镇政府机关、镇安镇纪委机关、镇安镇共产党机关、镇安镇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8个,即镇安镇财政所、镇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镇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安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镇安镇综合执法中心、镇安镇水管站。
3.人员情况。
2022年在职人员70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事业人员4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安镇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腊勐镇根据各单位职责履行目标设置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镇安镇全年收入41184487.03元,其中,财政拨款41184487.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64487.03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20000元)。
2022年镇安镇全年支出总计41410445.2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47801.34元,商品服务支出6291790.4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64912.33元,资本性支出9505941.18元,对企业补助3000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22年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财务岗责任制和内部制度;二是部门预算编制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腊勐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本级政府履行职能相协调,与本级财政年度财力相适应;三是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按统一规范格式编制,收支项目按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口径细化编排,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四是单位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列入收入预算。五是2022年镇安镇无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六是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保证了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严格控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了更加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对象,确定纳入绩效自评的年度预算项目。拟定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开展绩效自评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工作时限、自评结果应用等,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及项目特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要素,补充设计个性指标,按规定填报相关表格,通过集中讨论,总结经验和问题,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镇安镇共投入资金41410445.2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47801.34元,占总收入的24.26%;商品服务支出6291790.43元,占总收入的15.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64912.33元,占总收入的30.34%;资本性支出9505941.18元,占总收入的22.96%;对企业补助300000,占总收入的0.72%。基本支出21,026,182.51元(人员经费支出16,900,232.08元,公用经费4,125,950.43元),项目支出20,384,262.77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事业性计划下达后,镇党委、政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落地,监督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及审计;通过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总体情况、各类资金投入支出等信息、立项实施管理验收等信息,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等信息),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产出情况分析
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通过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统筹保障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年末全部预算执行完成,支出效益明显。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按照“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的总基调,坚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了全镇的工资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保证了必要的民生支出,我镇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下达到本镇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的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进行跟踪问效,严格招投标,工程严格按批复建设,保证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注重管护,建成后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改善了村容村貌,提升了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难以用量化指标的形式表示,导致绩效评价的结果不够准确,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不断优化,三是自评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切实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和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结算,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提高工作质量、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使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镇安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