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19-0911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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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安镇政府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镇安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安镇得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镇安镇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和谐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学习,提升理财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会议精神和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学习,用科学发展观分析财政形势、审视理财观念、提升工作思路,树立统筹发展意识、持续发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建立“为民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的现代理财方式,确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加强财政业务学习,确保各项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抓大不放小,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坚决维护各项税收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注重加强对收入执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加强支出预算过程的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尽量控制车、会和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消费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观念。三是加强项目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严格抽查巡查制度,确保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资金安全、支出真实。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支出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三农”工作的服务。一是加强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按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和上报“一折通”惠农补贴发放数据。二是努力向上增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和按时按质完成年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积极参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上半年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完善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手续,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6、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改革创新之风。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奉献。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镇安镇部门决算汇编范围为乡镇汇总录入1户,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6个,与2017年一致。
2018年,镇安镇年末机构有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即镇安镇人大机关、镇安镇政府机关、镇安镇纪委机关、镇安镇共产党机关、镇安镇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6个,即镇安镇财政所、镇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镇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安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暂定编8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58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6,425,91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25,918.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910,213.26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上级专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7,905,497.25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6,247.25元,占总支出的55.60%;项目支出16,829,250.00元,占总支出的44.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11,325.93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上级专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76,247.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1,075.93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村干部提高补贴及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7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9,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90,250.00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上级专款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安排2,400,000.00元,实施公共体育普及工程项目。
2、安排1,020,000.00万元,实施邦别社区和正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3、安排3,042,250.00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4、安排450,000.00元,实施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
5、安排1,870,000.00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6、安排4,650,000.00万元,实施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
7、安排1,200,000.00万元,实施第二批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
8、安排80,000.00元,实施镇安镇“两代表一委员”活动室建设项目。
9、安排360,000.00万元,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0、安排1,757,000.00万元,用于镇安镇业务工作经费、脱贫攻坚短板销号及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45,497.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上年对比增加16,396,3257.93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2018年脱贫攻坚,上级专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57,32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9%。主要用于发放镇安镇政府机关及党团组织人员工资、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用于镇安镇“两代表一委员”活动室建设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用于大学生入伍奖励。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用于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办案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用于龙陵县第二中学宏程杯职工篮球比赛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51,58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用于镇安镇文化站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及镇安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资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1,36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用于社保服务中心工资、公务费、退休人员公务费、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殡葬改革经费及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份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用于镇安镇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镇安镇防艾、灭鼠灭蚤及食品药品监督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151,39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7%。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工资、公务费支出及镇安镇2018年脱贫攻坚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054,62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7%。用于农林水部门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村干部、农技员、大学生村官工资支出;用于切实解决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居住环境等农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支出;镇安镇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镇安镇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工程项目;镇安镇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镇安镇脱贫攻坚补短板支出及用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保证镇安镇各村委会正常的支出需要。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用于镇安镇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工资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8,537.76元,完成预算的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137.76元,完成预算的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400.00元,完成预算的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购置公务用车及2018年脱贫攻坚需下村入户,使用公车次数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39,837.76元,增长5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9,937.76元,增长10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0.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购置公务用车及2018年脱贫攻坚需下村入户,使用公车次数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137.76元,占65.59%;公务接待费支出240,400.00元,占34.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137.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800.00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林业服务中心为开展护林防为工作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0,337.7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8,911.03元,与上年对比减5,635,337.15元,主要原因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含机关人员工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部门资产总额177,107,266.73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76,169.36元,固定资产5,779,216.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851,880.58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681,262.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517,724.21元,固定资产减少-335,43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5,501,025.14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36项,账面原值647,6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16,2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7,144.6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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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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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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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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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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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77,107,266.73 |
138,476,169.36 |
5,779,216.79 |
3,402,615.00 |
1,078,500.00 |
|
12,981,016.79 |
|
|
32,851,880.58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8,716.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1,8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904.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