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04_A/2017-09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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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镇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镇安镇概况
2016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县财政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为主题,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新时期理财思路,研究落实新时期财政工作新局面的办法和措施,狠抓“增收节支”这条主线,努力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结合镇安镇县乡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现将镇安镇2016年部门决算如下分析: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镇安镇政府职能为指导、检查、督促镇安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和镇安镇得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镇安镇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和谐乡镇”的创建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学习,提升理财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会议精神和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的学习,用科学发展观分析财政形势、审视理财观念、提升工作思路,树立统筹发展意识、持续发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建立“为民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规范理财、高效理财、廉洁理财”的现代理财方式,确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加强财政业务学习,确保各项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2、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切实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抓大不放小,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坚决维护各项税收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注重加强对收入执行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和研究,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3、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一是加强支出预算过程的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加强支出管理,尽量控制车、会和公务接待等一般性消费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观念。三是加强项目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严格抽查巡查制度,确保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资金安全、支出真实。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支出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三农”工作的服务。一是加强惠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按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录入和上报“一折通”惠农补贴发放数据。二是努力向上增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和按时按质完成年内“一事一议”财政烯实项目,积极参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上半年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督促指导预算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完善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手续,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6、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改革创新之风。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奉献。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镇安镇部门决算汇编范围为乡镇汇总录入1户,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6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卫生院。与2015年比较减少一个。
2016年,镇安镇年末机构有11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即镇安镇人大机关、镇安镇政府机关、镇安镇纪委机关、镇安镇共产党机关、镇安镇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6个,即镇安镇财政所、镇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镇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安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安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镇安镇年末财政供养人员为193人,其中在职人员161人(含80个村干部),退休人员32人。人员总数比2015增加4人,减幅2%。人员总数比2015年增加4人,其中在职人员调入增加5人,录用事业人员增加4人,录用公务员增加3人,人员调出减少6人,辞职减少1人,开除减少1人,在职人员退休减少4人;在职人员退休从而退休人员增加4人。年末单位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实际执行数为2923.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166.00万元增加了757.21万元,增幅34.96%,增加原因为收到上级专款增加,在职、离退休人员、村干部增资以及年初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为292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7.52万元,占总支出的58.71%;项目支出1208.12万元,占总支出的41.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7.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0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镇安镇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8.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安镇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7.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6%。
2.教育(类)支出4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
3.国防(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
8.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
9.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67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7%。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1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
11.其他支出(类)支出3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镇安镇强化政府及各中心部门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的目标要求;全年公务用车保有7辆,接待91批次1,277人,“三公经费”支出45.92万元,比2015年的53.42万元减少7.5万元,减幅14.0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本年度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83万元,比2015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40万元减少3.57万元,减幅14.06%,减少原因为镇安镇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日常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24.09万元,比2015年支出28.02万元减少3.93万元,减幅14.03%,减少原因为镇安镇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国内接待费支出24.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元)。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元,本年度无安排国(境)外的接待支出。
会议费支出为23.98万元;比2015年的47.64万元减少了23.66万元,减幅49.66%,减少原因为镇安镇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及下级任务事项安排等发生的会议费支出。
五、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56.75万元,实际采购56.22万元,其中货物类55.90万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32万元。
六、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镇安镇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