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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40228-00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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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草原防灭

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森林资源调查、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即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全力以赴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防火期内,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通过层层签订和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户、到人。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增强应急保障能力。2023年镇安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筹措经费12万元,其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划拨2万元、镇政府划拨8万元、林业站自筹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标语、宣传培训、重大节假日执勤堵卡、巡查、巡逻等支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集市、宣传车、农信通、“云岭先锋”、“6995”平台、标语、宣传单、短信、微信、课堂、板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四是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物资储备。共组建21支448人(其中:季节性专业扑火队1支17人、镇级应急扑火队1支36人、村级应急扑火队19支395人)。完善扑火物资储备,对灭火机具和扑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备足油料。

2.努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项目,构建生态屏障。完成2015年镇安镇520亩退耕还林第五年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已兑付完成2015年第五年资金20.8万元;完成2016年镇安镇2800亩退耕还林第五年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已兑付完成2016年第五年资金112万元;完成2018年镇安镇3000亩退耕还林第三年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已兑付完成2018年第三年资金90万元;已完成2019年镇安镇9900亩退耕还林第一年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已兑付完成2019年第一年资金495万元。完成2017年镇安镇1550亩退耕还草第二批资金兑付工作,目前已兑付完成2017年第二批资金62万元。

3.努力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大力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达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遏制涉林违法案件的发生。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19份,蓄积759.9立方米,出材量460.48立方米,其中天然林采伐许可证66份,蓄积490.8立方米,出材量281.2立方米,人工林采伐许可证53份,蓄积269.1立方米,出材量179.28立方米;完成国家和省级森林资源督查变化图斑核查76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财务总收入931644.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9644.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2000.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5458.80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预算支出,进而增加相应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919644.67元,其中:本年收入919644.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9644.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58.80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预算支出,进而增加相应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931644.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9644.67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19644.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58.80元,主要原因是: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政策性工资调整增加工资福利预算支出,进而增加相应的保险及费用支出;

项目支出1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89.6元,主要用于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4633.95元,主要用于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公务员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医疗支出。

3.农林水支出754521.12元,主要用于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工资、公用经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共申报项目1个,安排资金12000.00元,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纳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项目1个,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12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12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七)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

根据镇安镇202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报告立项。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

3.项目基本概况

用于保障镇安镇2024年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支出需要。

4.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镇安镇2024年护林防火工作开展需要,全年需要安排资金12000.00元。

5.资金安排情况

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

6.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12月底以前由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根据护林防火工作开情况将资料收集齐全并签字后交到镇财政所;经财政所审核后根据县财政资金安排情况进行资金拨付。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镇安镇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管理发展、林业生产、森林资源调查、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开展,进而更好保护镇安镇森林资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078016.01元,其中,流动资产1948460.87元,固定资产53423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549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镇安镇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