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19-091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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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
龙新乡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万元,决算总额6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47.31%,比2017年42.94万元增加18.93万元,增长44.08%。增长原因为林业服务中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初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8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龙新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支出28万元,接待500批次4670人次,同期相比减少155人次,支出减少0.95万元,减少3.28%,减少原因是逐年坚持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乡工作检查指导等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99万元增长19.88万元,增长142.1%,增长原因为林业服务中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88万元,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政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