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409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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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龙新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讨论决定龙新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集镇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医疗、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龙新乡财政工作在龙陵县财政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在乡人大的监督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结合新一轮的预算体制改革和乡镇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细化财政预算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调结构、促发展、保民生、保工资、保重点、保稳定”的各项措施,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思路,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克服因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进一步完善理财思路,研究落实财政工作新局面的办法和措施。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结构,超额完成了乡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龙新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龙新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龙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龙新乡林业服务中心、龙新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龙新乡综合执法中心、龙新乡财政所。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党委机关
2.政府机关
3.社团机关
4.纪委机关
5.人大机关
6.财政所
7.林业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0.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龙新乡综合执法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委机关
2.政府机关
3.社团机关
4.纪委机关
5.人大机关
6.财政所
7.林业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及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0.文化及电视广播服务中心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2.龙新乡综合执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89335941.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14136.43元,占总收入的98.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21804.95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920552.11元,增长152.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764743.60元,增长149.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补助资金较上年度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155808.51元,增长1751.32%,主要原因为收大连理工大学拨龙新乡勐冒社区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1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89532383.66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5472.66元,占总支出的19.24%;项目支出72306911.00元,占总支出的80.7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643244.89元,增长149.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6121.80元,增长5.88%,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1489637.05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33515.25元;项目支出增加52687123.09元,增长268.54%,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25472.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69365.61元,占基本支出的8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6107.05元,占基本支出的14.84%。人均39324.723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30691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3730.67元,占项目支出的9.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0237.16元,占项目支出的4.48%;资本性支出62112943.17元,占项目支出的8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1413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1%。与上年相比增加52282948.95元,增长153.63%,主要原因是参与化解债务,且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1542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141561.88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65997.99元,财政事务594621.24元,纪检监察事务341348.68元,群众团体事务117376.32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42518.04元,组织事务12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52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9527.6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科普活动5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09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250676.2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7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13968.09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08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0662.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510.47元,殡葬586920.00元,临时救助支出26000.00元,拥军优属86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555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5000.00元,行政单位医疗176219.07元,事业单位医疗171273.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864.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199.6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959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651382.41元,天然林保护1744390.00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1382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3759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36425.72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22892.45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167827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560105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5545718.06元,其中事业运行2062976.7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78320.00元,农业生产发展1654421.36元,农村社会事业450000.00元,农村道路建设1200000.00元;林业和草原1684800.6元,其中事业机构704967.53元,森林资源管理7620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97833.07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000.00元;水利629705.00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629705.00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54181186.23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1734485.43元,生产发展1109900.8元,社会发展200000.00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1368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3559644.92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1250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09644.9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2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3257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产业发展1332578.74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291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1211417.72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15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432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3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应急救援150000.00元,地质灾害防治254200.00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3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2200.00元,决算为3827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0.00元,决算为131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200.00元,决算为25114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62%,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11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22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7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0.00元,决算为131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1200.00元,决算为2511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频次及规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55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00元,下降0.0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00元,下降0.0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频次及规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55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政府、林业中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939.99元,比上年减少873878.87元,下降42.82%,主要原因是跨省市培训培训交流活动减少,工会活动减少。其中主要:电费增加39166.11元,差旅费减少16097.00元,会议费增加196116.50元,培训费减少5948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03672.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78120.5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办公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资产总额81227233.87元,其中,流动资产34991988.83元,固定资产2757145.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5601835.00元,无形资产4678790.02元(净值),其他资产332894.9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5664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118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8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4457.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51499.9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95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93561.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93561.7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