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2-120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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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关心帮助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乡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现将2022年龙新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我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乡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中央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我乡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龙新乡打通网上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和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尽接”。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全面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乡11个村(社区)已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认领本辖区具有办理权限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完善了本地化要素,将事项办事指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二是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认真梳理乡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对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及保障金给付中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中城镇里就业家庭证明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在网上进行公示。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且不得新设,认真对照《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0年版)》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龙新乡不涉及证明事项的保留与取消事项。四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五是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强化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是积极配合省、市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论证等辅助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对以乡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审查其有无权限、有无依照法定程序规定制定,对于不符合程序制定或起草的文件,要求起草部门重新按程序运作,以程序的正当性促进内容合法性、科学性建立和健全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发挥顾问律师在乡党委、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参谋作用。三是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司法所所长为乡法律顾问,凡政府重大事项均要求律师参与出具意见。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由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担任我乡1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专业优势,为全乡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行政决策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及其后备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民主意识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切实做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龙新乡深入贯彻落实《龙陵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及时对全乡执法人员、乡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结果监督方式及权责清单进行公开公示。同时,经龙新乡班子会研究确定了龙新乡法制审核人员,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来执行。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申领、发放、换发、补办工作,对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证的,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成绩合格才给予发证,严把行政执法“第一道关口”;加强全乡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培训,提高执法水平。2022年组织4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2022年龙新乡无行政执法案件,多为县级行业部门委托行政执法及配合县级行业部门进行行政执法。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落实好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进而实现自己合法的利益诉求,政府公信力也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建防腐机制。党政班子和乡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没有出现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群众总体满意度较高。全乡以构建防治体系为载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罚和预防腐败新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升全乡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多次组织专题教育学习,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并且始终把群众对乡政府工作满意度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做到随缺随补,保证人员齐备,落实三级三次调处机制。目前,龙新乡共有12个调解委员会,120名调解员,217个调解小组。二是全面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强化乡直单位和村(社区)联动机制,统筹乡村两级工作力量,始终坚持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制度。三是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严格落实“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三级三次调处和以案定补工作政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方法,推动风险隐患多元化解;对重大风险隐患,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化解;对于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风险隐患,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截止2022年11月底,共排查矛盾纠纷53件,调处矛盾纠纷53件,调解成功51件,正在调解2件。
(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利用周一集中学习例会、周三“读书会”,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讲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专题学习15余次。同时,借龙新法庭开庭,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1次。在学法内容方面做到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主要从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与矛盾调处方面开始学习,结合基层调解、信访、综治维稳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确保干部职工能学会用,与农村实际工作相结合,增强学习实效,进一步提升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仍然停留在面向干部职工,未全面深入群众,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部分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与本乡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具体工作融汇贯通、统筹落实,逐渐将普法活动落入“为了普法而普法”的俗套。
(二)规范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目前,政府执法的监督,主要来自同级党委的监督、人大的依法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的群众监督,以及因提起诉讼而受到司法监督。但现实中,“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导致部分不当行为不能及时的得到很好的纠正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龙新乡将继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全力推进政府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等各方面工作,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法治建设成效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功夫。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积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法治宣传教育的格局不断优化。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注重邀请资深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以通俗易懂的案件故事,深入浅出地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在提升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专业知识培训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在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上下功夫。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政府及时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