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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1-122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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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新乡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打牢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对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新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和国家、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火常识、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内容为宣传重点,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全力营造人人防火的宣传氛围,筑牢全民基础防线。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依法治火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村组会议、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强调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全面构建知法守法的工作环境。二是强化命令通告宣传教育。要及时将省、市、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粘贴到各村(社区)、宗教祠堂、党员文化活动室、集贸市场、各类学校等人员活动聚集场所,通过出动宣传车、护林员“移动小喇叭”、村组广播全天候播放宣传语音,全面构建“依令而行、令行禁止”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成员单位宣传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在防火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安排,组织本辖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党员同志开展“防火一堂课”教育,重点强调各级防火通告、命令要求,做到“一人受教、全家遵守”,切实管好“自己人”,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党员及家庭成员违规用火。

(二)突出抓好进村入户宣传教育。一是抓实户主通知书入户。各村(社区)要于2021年12月底前将《户主通知书》逐级登记造册发放到位,确保入户率达100%,发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政策宣传,避免“一发了之”现象。二是抓好村组会议的宣传教育。要迅速组织村组会议,认真领学省、市、县防火通告、命令及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相关规定和《户主通知书》,逐户发放宣传单,做到“不漏一户、不遗一人”。三是充分发挥标语标牌提醒和潜移默化作用。要迅速将宣传横幅布标及“五彩旗”悬挂到林区草原主要入山路口,指挥所要及时排查当前剩余宣传碑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做好翻新和按需新建工作。要将《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宣传展板广泛张贴到11个村(社区),并用石灰浆在林区草原区路口或道路两侧书写一批宣传标语,制作铁皮、木板等形式宣传牌广泛进行悬挂,全面营造人人明白、主动防火的乡村防火氛围。

(三)突出抓好新媒体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微信群宣传。乡、村、组三级要分别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群,逐级将防火相关政策、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违规用火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宣传到人到户,要强化正面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以身边先进事迹和鲜活案件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全力解决防火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抓好信息宣传。乡宣传办要及时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平台刊发本辖区防火工作信息,乡指挥所同步报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注关心和理解支持。

(四)突出抓好关键环节的宣传教育。乡村两级要围绕元旦、全国和全省两会、春节、冬奥会、清明、COP15第二阶段会议等重要节点深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城镇面山、公墓坟山,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等重点部位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抓实重点宣传。乡指挥所办公室要统筹协调,于12月底前联合综合执法中心、公安、教育等部门和配合上级指挥部全面落实辖区集贸市场、学校的宣传,确保全覆盖,切实借市借校发力,全面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二是开展“防火码”宣传教育。重点时段要在主要入山路口设立检查宣传卡点,发放宣传单,全面实行进山入林“防火码”APP管理,努力培养民众自觉扫码意识和日常使用“防火码”习惯,主动学习防火知识,提升防火安全意识,有效防控人为火源。三是强化各类平台宣传应用。乡委宣传办要适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刊播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通告、命令、领导讲话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三农通”等平台发送防火宣传手机信息,全面营造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抓好学校宣传教育。中心校要制定系统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督促中小学校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积极组织开展一次“五个一”评选表彰活动,对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参与度较高的教师、学生等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各中小学校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积极性,发挥好学校宣传平台的作用。

(六)突出抓好扑火安全教育。乡村两级要充分利用周一列会、村组会议形式,通过播放《森林灭火安全防范与紧急避险》和开展扑火安全知识培训,使全体领导、干部职工、林农户主了解掌握森林草原火灾危险性及规避风险常识,自觉遵守“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和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相关规定,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穿于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指挥所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以宣传示范和宣传服务为重点,迅速掀起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高潮;同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防火宣传。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各乡指挥所要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广播、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三农通”等平台加强协调和沟通,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手段、多形式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追责问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易发多发地区宣传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按照程序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有效防控失实报道和炒作。

(五)强化宣传材料管理。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标牌管理,布标横幅、“五彩旗”、通告、命令悬挂(张贴)要规范整齐和牢固,自制标语标牌内容要简明扼要、准确无误,期间要及时检查纠正,防火期结束迅速清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