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30/2018-10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龙新乡龙新社区芹菜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根据规划设计建设了261栋(三年行动计划)庭院式住房供搬迁户使用,目前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因项目安置点规划区域仍留有未使用的2栋庭院式商住两用房。鉴于芹菜河安置点庭院式商住两用房存在位置好、利用率高的优势,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经报请龙新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安置点剩余2栋庭院式商住两用房进行现场公开竞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买庭院式住房须知
(一)该次竞买的2栋庭院式商住两用房位于龙新乡龙新社区芹菜河易地扶贫搬迁点E区活动广场后第一排第2栋(一正一厢,正房砖木结构,厢房砖混结构,含厨卫,建筑面积204.4㎡;宅基地面积170㎡)、第3栋(一正一厢,正房钢架结构,厢房砖混结构,含厨卫,建筑面积204.4㎡;宅基地面积170㎡)。
(二)竞拍面向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竞拍土地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竞拍
(四)庭院式住房竞买底价。①正房砖木结构庭院式商住两用房的竞买价格将按照35万元(含宅基地费2万元)进行竞买;②正房砖混结构庭院式商住两用房的竞买价格将按照35万元(含宅基地费2万元)进行竞买。
(五)付款方式。竞得人,将在竞拍之日起15天内付清竞买资金。2栋庭院式商住两用房施工费由竞得人从购房款中分别直接支付给施工方,剩余资金存入龙新乡龙新社区村账乡代管账户。
二、报名事项
此次竞卖将面向社会公开竞卖,参与竞买者必须于 2018年10月16日上午8时至2018年11 月16日上午8时整止到龙新乡龙新社区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须另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每位报名者须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保证金缴入帐户:龙新乡龙新社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账户;开户银行:龙陵县信用合作联社龙新分社;帐号: 2500005130156012 。
三、竞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宅基地竞卖时间为 2018 年11 月 25日中午13:00 时正,地点在龙新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卖庭院式住房采用增价竞卖方式,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相关事项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三)竞得人应于2018年 12月 30 日之前,到龙新乡龙新社区缴纳庭院式商住两用房购房款,不按期缴纳庭院式商住两用房购房款的将视为竞得人放弃该庭院式商住两用房,龙新乡龙新社区将有权向其他农户竞买此商住两用房,同时,不退换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四)竞得购置人对依法取得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五)竞得购置人在本购置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必须严格按照龙新乡集镇总体规划、风貌及建设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建盖,对不按规划、风貌及建设规定进行建设的,龙新乡国土及建设部门有权收回该宅基地,并不给予退还竞得价款。
(六)竞得购置人在本购置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排水及其他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用电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竞得购置人必须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购得房号,但由此影响受让房号使用功能的,政府或公用事业营建主体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八)竞得购置人房号在使用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房号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房号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房号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九)竞得购置人应当按照签订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在处置期限内,需要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应按照由处置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办理土地变更登记规定办理。
龙新乡龙新社区村民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