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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30/2018-030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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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乡2018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新乡2018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龙新乡地处地质灾害高发地带,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全乡,点多面广,危害严重。为确保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龙陵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龙新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各责任单位、村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地质灾害“以预防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及“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执行本预案。

第三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设立应急救灾指挥部,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

第四条 各责任单位、村委会及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动员全社会参与,以群测群防为主,提高广大干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地质灾害的灾情调查、统计和核实工作,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国土所、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参与完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 预警信号及通讯保障

第六条 发布预警信号后,证明灾害即将发生,要按事先规定的撤离路线疏散群众,以免在紧急情况下出现恐慌、拥挤、延误撤离。

第七条 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部署,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对电源、水源、通讯线、交通设施管理,排除险情,保障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在地质灾害应急救灾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 灾害等级与应急对策

第九条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国土所及综合办应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向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由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上报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第十条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国土所及综合办应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速报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由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国土所及综合办应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速报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速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24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十二条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国土所及综合办应在灾害发生后6小时内速报县委、县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速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以后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24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四章 应急机构和职能分解

第十三条 立即启动预警监测和应急反映系统。

第十四条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国土所、综合办、社会事务办、治安综合治理办、武装部、财政所、卫生院、水管站、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电所、电信支局、预备役部队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国土所内,由国土所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应急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五条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指挥部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救灾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

负责单位:乡人民政府

组成单位:武装部、预备役部队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抢救受灾群众和国家财产,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二)灾情调查、评价、监测组

负责单位:国土所、水管站、综合办

主要负责:及时拟定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展趋势、应急调查、图片资料、预测预报、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治理和上报工作。

(三)医疗防疫组

负责单位: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救治伤病人员,处理疫情,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生活保障和物资供应组

负责单位:社会事务办

主要职责:救灾协调、灾情调查,妥善安置救灾群众,组织、调拨、供应、发放救灾物资及民房搬迁建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呼吁社会提供援助。

(五)电力通讯保障组

负责单位:供电所、电信支局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线路和通讯设施保证救灾工作的电力、通讯畅道。

(六)应急经费组

负责单位:财政所

主要职责:制定救灾经费计划,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下拨救灾资金,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项的发放,使用和信贷工作。

(七)交通组

负责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办

主要职责: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抢救受地质灾害破坏的公路、桥梁、涵洞及有关设施。

(八)治安保卫组

负责单位:派出所

主要职责: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第五章 龙新地质灾害概况

一、龙新概况

龙新地理环境非常特殊,整个乡地处断裂层上,历年降雨都在2000毫米以上,加之龙新大部分地方土质疏松,山高坡陡等诸多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滑坡、崩塌、泥石流经常发生,隐患点分布全乡,点多面广,危害严重。

二、2018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2018年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龙陵县气象局提供的资料,2018年总降雨趋势为:预计2017年全县总降雨量1988mm,比2016年少349 mm,比历年少133mm,属正常。汛期(5—10月)降雨量达1710 mm,占年雨量的86%。主汛期(6—9月)4个月雨量1330 mm,占全年雨量67%。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预测

全乡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可能发生崩塌灾害的主要区域是黄南线周边地区和切坡建房户;可能发生泥石流的主要是勐冒白石头硅石矿及金星山铁矿等矿山周边地区。在进入汛期后将重点监测和防治以上区域。

1.预测的主要依据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资料,预计2018年总降雨量为2040毫米,加之受地震的影响,使本来就比较疏松的地质结构变得更加疏松,在进入主汛期后,岩层又长期受潮,导致滑坡体与母体脱落,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

2.重点危险区预测

经调查研究,可能发生较大滑坡的重点监测点是大硝河村黄场、大硝河村何家田、绕廊社区金星山、绕廊社区水井边和麦子地、菜子地村黄家、荆竹坪村韩家、荆竹坪大场、荆竹坪半坡、荆竹坪村河边唐家、蚌渺社区顺坪三五组、雪山村淘金河二组等地点,要求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周边的农户提高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认真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

3.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1)我乡拥有11个持证矿场,开采矿种有黄龙玉、硅矿、毛石等,由于各矿场长期实施爆破采石,岩层结构疏松,遇暴雨易发生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而且多数矿山都不完全按照规范进行开采,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建议对这些矿山进行整顿治理。

(2)私挖乱采的砂石料场和黄龙玉非采区,由于安全防范意识差、施工不规范,在雨季来临时,极易诱发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各村委会、各职能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坚决给予取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