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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30/2017-061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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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村镇规划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云政办法〔2016〕8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乡土地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使我乡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更好更快推进我乡跨越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拟向全乡招聘3名(2男1女)村镇规划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做好全乡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巡查工作,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和其它用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二)做好辖区内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更好地遵守土地资源使用的政策法规。

(三)协助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完成好各项工作,服从中心管理及安排。

(四)参与全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和拆除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处置情况灵活;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

(二)户籍要求:龙新乡范围内。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

(四)学历及岗位要求: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有毕业证。

(五)其他要求: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不得录用。2.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录用。4.身体有纹身影响形象的不得录用。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录的办法,面向全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7 年6月10日早上 8:00—2017 年6月15日下午18:00。

2.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龙新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王世银,联系电话:0875—6800003。

3. 报名须持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1份,限本人现场报名。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面试满分100分,当场评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环节。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政审考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新乡人民政府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成立龙新乡村镇规划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1700元/月(含三险一金)。年终由分管领导牵头,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