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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5120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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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矿产 其他
龙陵丨20个河道5年采砂经营权于12月23日交易中心网拍

龙陵丨20个河道5年采砂经营权于12月23日交易中心网拍

公告发布媒体及竞价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5日

发布网址:
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tradeHall/tradeDetail?guid=8bcbf224-2288-4a47-9ef5-ddcaef0eaebf&colCode=4&rowCode=%E5%87%BA%E8%AE%A9%E5%85%AC%E5%91%8A&type=sw&from=jiaoYi&page=bs

小贴士:搜索上述网页链接,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了解更多本次拍卖会信息。

以下为公告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水利行业标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持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248)等有关规定,受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10时至2025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龙陵县2025年度20个河道5年采砂经营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龙陵县2025年度20个河道5年采砂经营权范围涉及龙陵县境内6个乡镇,即龙山镇(板场河、香柏河)、龙新乡(勐冒河、坝头河、芒市大河)、象达镇(苏帕河、帕掌河)、平达乡(蕨叶坪河、曼引河、麦寨河、苏帕河)、勐糯镇(苏帕河)、木城乡(公养河)。采砂产品为建设用砂—河砂,开采方式包括水下开采与旱地开采。标的情况列表:

特别说明:
   (一)以上数据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所有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后期等阶段)进行拍卖、移交,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作出决定,表明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隐形和显形),委托方、本公司声明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竞买人应提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买受人在经营标的过程中,涉及安全、生态环境、林业、水土保持等事项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所需的资料由买受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在清理、运输、加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及发生的的一切纠纷与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买受人应知晓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买受人权利的风险。在经营标的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缴纳河道恢复履约金¥20,000.00元/标的。河道恢复履约金拍卖结束由买受人在签订《河道采砂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之前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号。
   (七)本次拍卖起拍价为1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5日内将3年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3年成交价款=1年拍卖成交价款*3);之后2年拍卖成交价款须在第3年期满20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2年成交价款=1年拍卖成交价款*2)。
   (八)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及佣金等,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02拍卖办法

    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报价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0.1万元的整倍数/次;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成交拍卖标的有瑕疵、数量不符、质量不好、时间来不及等理由提出拍卖不成交的要求,该要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等款项,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03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

   (二)龙陵县各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本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发布。


        04拍卖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展示,意向人到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自行踏勘标的,提前联系预约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宝先生/15906986895;未到标的现场踏勘的,视为已经踏勘;展示期间意向人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05拍卖报名资格及注册办法

    (一)申请人具备的条件

    (1)具备开采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无违法采砂记录或虽有违法行为但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拍卖可以单独报名申请,不接受联合报名申请。

    (二)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延迟将不予办理,登录系统,在右上角选择投标方,凭企业数字证书(CA)按照提示在网上报名注册,注册同时上传报名资料,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三)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

    (1)申请人必须首先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点击办事指南在CA-数字证书栏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按照流程自行办理。注:如果申请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不必重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通过相关部门获悉:竞买人可跨区(限云南省内)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基本信息→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并提交申请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等地邮寄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成功后,申请人可通过到现场领取或快递的方式取得,采用快递方式取得的,需提前与办理人联系。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咨询热线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

    (四)网上拍卖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1)法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填写《竞买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和签字;5.竞买保证金进账单;6.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签字摁手印);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签字摁手印)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摁手印);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缴纳截图);5.竞买协议书(签字摁手印);申请人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失实,由申请人(或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在收到申请材料2日内通知竞买人予以补正或不予办理。

    (1)应当提交材料而未提交的;

    (2)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期补正的,申请无效;

    (3)拖欠历年采砂管理费和河道恢复保证金,在未缴清应交费用前不得参加河道采砂经营权竞买(价)。

    (六)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拍卖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申请人自行下载: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报名登记表、竞买协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详见附件),所有报名材料须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申请人的报名登记表、竞买协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

    (3)所有报名申请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审核,申请人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4)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将三套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本公司,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同一标的同一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申请,多报无效。报名时,竞买保证金交纳的申请人、买受人、缴纳拍卖成交款的主体名称必须一致。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绑定确认:按照标的序号名称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只接受转账,不接受现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缴款人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如竞买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缴款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由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保证金线上绑定确认的,如竞买人未按照下列标的序号对应账户缴纳保证金,造成不能参加竞价或出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标的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821

标的2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540

标的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748

标的4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508

标的5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649

标的6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482

标的7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565

标的8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524

标的9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789

标的10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847

标的1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664

标的12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466

标的13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581

标的14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805

标的15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722

标的16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623

标的17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763

标的18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706

标的19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680

标的20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保证金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6232813960000652607

注:在办理转账手续时,备注转款人名称、手机号和标的名称。

       06拍卖流程

    申请人注册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报名截止→查验报名资料→竞价(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结果公示→买受人上传合同等文件资料备案。

       07拍卖时间及竞价办法

    (一)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二)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4日10时00分。
    (三)竞价办法:
    竞价办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进行注册报名和拍卖竞价。本次为电子化竞价交易,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包含自由和限时竞价)。竞买人自备网络、自带电脑、自选地点,并提前进行系统调试确保可正常参与竞价。如果出现网络卡顿、设备故障、未按时竞价等,导致竞买人不能竞价的情形,竞买人责任自负,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拍卖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等于加价幅度,也可以跳叫加价,但跳加幅度必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2)自由竞价,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显示,一经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的不能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即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4)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重复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拍卖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08注意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买受人在3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原路退回,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的5日内缴清全额拍卖成交款及恢复河道履约金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河道采砂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采砂作业。若买受人未按《河道采砂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规定,致使委托方遭受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委托方为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承担的费用从恢复河道履约金中扣除。要按照《合同书》中的约定时间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待合同期届满,买受人应主动回填覆平河道退出采砂现场后向委托方申请,经委托方确认无问题后,合同履约终结,待重新取得采砂经营权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河道采砂许可手续,河道采砂许可证一年办理一次(最多5年),一户一证。因违规、违法采砂或未按照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等致使无法继续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四)鉴于拍卖标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申请人(或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勘验拍卖标的,一旦参与拍卖,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瑕疵并自愿承担风险,委托方和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申请人(或竞买人)自愿参加本次拍卖,本公司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视频、数据等仅作为参考之用,拍卖标的以成交后的移交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亦不予调整。
    (五)买受人应及时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林草、市场管理、税务、电力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采砂,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六)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另行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报请相关部门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及赔偿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必须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弃料处理方案以及河道采砂开采利用方案绘制的《采砂场采砂作业平面图》进行采砂作业。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依法经营,确保安全生产。采砂现场须设立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相关部门规定,不得在设定的禁采区(铁路、公路、桥梁、堤防、水工程、农田等保护范围)、禁采期(主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泄洪期)内采砂。在防汛期间,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若造成损失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规划或河道整治、河防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需拆除采砂设施或占用采砂经营权出让河段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办理。
    (八)买受人在河道内修建采砂辅助设施、进驻大型采砂机械,必须经委托方审查同意。严禁在河道内乱搭乱建、修建阻水障碍物,影响河道正常行洪。买受人必须及时将生产的成品砂石料运送至指定的行洪主河道以外安全地带,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九)标的现场所需的进出通道、临时堆放场地以及开采所需的必要设备和设施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主汛期河道管理范围内原则上禁止堆砂,确有需要的、买受人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同意。

    09开采河沙技术要求

    (一)实行机具统一登记备案制度。买受人必须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采砂作业,买受人投入的采砂机具应报委托方登记备案,造册登记机具名称、功率、所有人等信息。

    (二)实行开采时间定时制。为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买受人每天按照委托方的规定及要求时间进行开采,超出规定时间开采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河砂堆场的规定。原则上每个可采河段范围内只允许设置1个堆场,使用堆场如占用土地的,应当具备自然资源部门签发的临时用地许可手续;若可采河段范围内具有岸线垂直落差大、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植被生长良好等不宜设置堆场情况的,允许买受人在上、下可采河段范围内设置堆场,由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标的每年允许开采河砂量不得超过审批量。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河道采砂相关规定安全开采。

    10风险提示

    (一)由于河砂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采砂经营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拍卖成交成为买受人,不得以砂场资源评估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委托方及本公司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买受人所缴纳的拍卖成交价款不含税金及水利建设基金。

    (三)买受人取得采砂经营权后,如在河道开采过程中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生态破坏、不履行采砂经营权人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四)政府及有关部门因政策因素要求关闭砂场,以及因土地使用等问题不能开采的,按已出让、尚未开采的储量来计算退还拍卖成交价款;但因买受人违法开采等被有关部门要求暂停的拍卖成交价款不退还,委托方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买受人应加强河道采砂巡查监管,积极与标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密切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好砂场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河道采砂依法正常作业。

    11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发布。有意竞买者请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公司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相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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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5912556101、杨先生/13987567618  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