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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41010-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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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其他
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的通告(第3号)

关于《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听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已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龙新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永韬,0875—6800003。


附件: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       







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 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龙新乡人民政府就《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龙新乡镇政府大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杨永韬(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二)听证委员

李明聪(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唐茂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兴棠(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永韬(龙新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四)听证监察人

邵宗毕(龙新司法所负责人)

(五)听证记录人

双薇(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饶秀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唐永国(乡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张大存(乡党委副书记)

自秋燕(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黄丽华(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朝扬(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赵兴棠(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卢山(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何秘升(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林业负责人)

李兴波(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

杨正邦(龙新中心学校校长)

龙新乡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七)听证旁听人

张 焘(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 目的、意义、基本情况等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

五、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会听证代表在对《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表示赞同的同时,也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参会听证代表一致同意《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的内容;

(二)规划定位再修改完善,将文化旅游纳入发展定位;

(三)优化近期重点项目清单,将中小学扩建项目、派出所扩建项目等纳入清单;

(四)优化中心镇区用地布局,将中小学北侧宅基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用作中小扩建使用;将县国税局龙新分局机关团体用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对中心镇区西南方向规划农贸市场建设进行调整;扩建现状派出所用地。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七、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听证主持人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对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的意见、建议及解释说明作了总结评说。听证代表均同意《龙陵县龙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尚未提出反对意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