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6-3/2024090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龙新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龙新乡202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助力防疫检疫工作完整性,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群众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免疫种类

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狂犬疫苗。

二、免疫时间

2024年09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

三、免疫方式

养殖户(养殖场)由各村自行组织,并与该村防疫员约定好免疫注射时间,由该村防疫员到户开展免疫注射。

四、注意事项

(一)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依法开展,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养殖场)需积极支持配合。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免疫注射过程中发生的免疫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三)凡是不参与强制免疫注射,也不自行购买疫苗进行免疫注射的动物,申报检疫时,一律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五、各村动物防疫员联系电话




龙新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