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6-3-/2023-02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新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2月10日至4月11日,对龙新乡党委及其所辖的11个村(社区)党组织和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财政所等12个乡(镇)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60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轮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龙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制度,巡察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部门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县委第三巡察组设专门接访地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08:00—20:00。受理信访截至2023年4月10日18:00。
接访地点: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乡纪委信访接访室)
电子邮箱:11xwd3xcz@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龙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5—6120586
特此公告
中共龙陵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