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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40923-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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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封面“单位基本性质”按照主管部门的编制性质填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系统财务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财政所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依据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基本性质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编报了一套乡镇汇总部门决算报表。

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积极进行预决算,并及时在相关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开。不断发掘本乡特色项目,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确保资金的合理、合规支出。合理规划、安排支出,确保重要民生领域、干部工资、机构基本运转的经费保障,但同时也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避免非必要开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江乡2023年底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2个,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机关5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共产党机关1个、纪委1个;事业机关7个:财政所1个、文化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国土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独立核算机构2个,与上年持平。乡镇核算单位合并为行政、事业两个核算单位(并入行政单位核算:人大、党委、政府、纪委、社会团体,并入事业单位核算:国土中心、林业中心、社保中心、文化站、综合执法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共产党机关1个、纪委1个。

2.其他事业单位7个:财政所1个、文化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国土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3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6616932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92882.09元,占总收入的98.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6442.68元,占总收入的1.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33436.53元,增长2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36993.85元,增长24.90%;其他收入增加696442.68元,增长870.55%。主要原因:本年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项目资金引入增加,特别是衔接项目资金增加较多,补缴村干部2022年养老保险及2021年绩效工资以及实施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村(社区)办公经费增加较多都使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66243290.54元。其中:基本支出21185066.64元,占总支出的31.98%;项目支出45058223.90元,占总支出的68.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34616.82元,增长25.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34141.07元,增长14.82%;项目支出增加10700475.75元,增长31.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年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项目资金引入增加,特别是衔接项目资金增加较多;补村干部2022年养老保险及2021年绩效工资使得基本支出增加较多;实施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村(社区)办公经费增加较多使基本支出增加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85066.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09430.95元,占基本支出的8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5635.69元,占基本支出的14.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58223.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8194219.71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412.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龙江乡2023年日常办公维修补助资金、龙江乡邮电费补助资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龙江乡2023年突发意外伤亡人员补助经费、稻花鱼节开展筹备经费、党员教育及党建工作经费;

2.国防支出21598.00元,主要用于征兵工作及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龙江乡2023年基层科普大汉坝村及勐柳社区开展茶叶管理及圣女果种植培训补助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010.00元,主要用于龙江乡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龙江乡弄福村乡村文化旅游项目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023.42元,主要用于龙江乡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资金、龙江乡敬老院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龙江乡临时救助及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补助资金、龙江乡2023年退役军人春节慰问座谈会补助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龙江乡三台山及大汉坝村及弄玲村卫生室修缮改造补助资金;

7.节能环保支出1559117.28元,主要用于发放天然林护林员工资及天然林停伐补助;

9.城乡社区支出1950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敬老院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10.农林水支出38009411.53元,主要用于消防员工资、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11.交通运输(类)支出409751.67元,主要用于2021年至2023年公路养护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700.00元,主要用于护矿队员补助资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82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龙江乡邦明村处置突发地质灾害险情补助资金、龙江乡邦明村水毁道路修复补助资金、龙江乡黑涯湾子路段路基下沉应急救灾经费;

14.其他支出850000.00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大新寨及清塘项目补助资金、彩票公益金赧等大沟活动场所项目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42882.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增加17830769.69元,增长3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项目资金引入增加,特别是衔接项目资金增加较多,补村干部2022年养老保险及2021年绩效工资以及实施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村(社区)办公经费增加较多都使得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1475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6%。主要用于发放龙江乡机关、事业单位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日常运转的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龙江乡2023年基层科普勐柳社区圣女果种植培训补助。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6288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支付弄福村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款,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各类文化活动举办的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4575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敬老院日常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399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5911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天然林护林员工资及天然林停伐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9591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敬老院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4267981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5%。主要用于农业中心、林业中心及消防队人员工资支出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0975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2021年至2023年公路养护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2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支付护矿队员工资。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道路水毁等自然灾害应急补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300.00元,决算为35372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00.00元,决算为175732.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500.00元,决算为1779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32%,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79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3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72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00.00元,决算为17573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8500.00元,决算为1779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9.25元,下降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2.25元,下降0.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00元,下降0.0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7.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22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各类检查、考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126.59元,比上年减少534864.00元,下降20.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不断缩减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规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资产总额46683179.86元,其中,流动资产20335835.49元,固定资产246787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857770.00元,无形资产2169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8304.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410.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8平方米,账面原值13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339.2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70843.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005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22822.8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499.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491843.0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94843.0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