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30920-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财政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封面“单位基本性质”按照主管部门的编制性质填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系统财务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财政所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依据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基本性质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编报了一套乡镇汇总部门决算报表。

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往来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责任,会计人员依照本制度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收支一条线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财政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尤为重要,使其规范一些,节约一些,就能少出,甚至不出纰漏,就能节约几十万,乃至上百万资金。我们立足实际;同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研究对策,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更好、更快地发展下去,同时并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建设监管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江乡2022年底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2个,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行政机关6个: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共产党机关1个、纪委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事业机关6个:文化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国土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独立核算机构2个,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乡镇核算单位合并为行政、事业两个核算单位(并入行政单位核算:人大、党委、政府、纪委、社会团体、财政所,并入事业单位核算:国土中心、林业中心、社保中心、文化站、综合执法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人大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社会团体1个、共产党机关1个、纪委1个,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所1个;

3.其他事业单位6个:文化服务中心1个、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个、国土村镇规划服务中心1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个、林业服务中心1个、综合执法中心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总共车辆保有量9辆:其中5辆有车编,4辆无编,具体是:1辆消防车、3辆吸粪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2,435,888.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55,888.24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88,639.07元,增长72.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954,452.75元,增长84.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965,813.68元,下降96.09%。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收入80000元为市红十字会汇入捐赠给龙江乡弄岗社区田园风光服务站建设项目款,较上年减少1965813.68元,因2022年取消非同级财政拨款全部纳入预算。本年其他收入80000元为市红十字会汇入捐赠给龙江乡弄岗社区田园风光服务站建设项目款,较上年减少1965813.68元,因2022年取消非同级财政拨款全部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2,808,67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0,925.57元,占总支出的34.94%;项目支出34,357,748.15元,占总支出的65.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88,752.83元,增长58.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5,184.45元,增长2.82%;项目支出增加19,083,568.38元,增长124.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实施乡村振兴,引入项目资金,各项经费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50,925.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7,743.19元,占基本支出的81.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13,182.38元,占基本支出的18.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57,748.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998,801.9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244.41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经费、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稻花鱼节开展筹备经费、 小学食堂建设资金、弄岗社区弄岗小组乡村振兴项目土地征收费、稻田公园第二期土地流转、第一期屋棚流转费用、2022年龙江乡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70,3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综治维稳人员工资;

3.科学技术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2,600.00元,主要用于2021、2022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用于文化站日常开支及农家书屋管理员工资、 勐柳足球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678.76元,主要用于2021年及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2022年临时救助、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经费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465,336.00元,主要用于边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7.节能环保支出1,653,259.40元,主要用于发放天然林护林员工资及天然林停伐补助、大汉坝村垃圾场征地补偿;

9.城乡社区支出6,007,267.73元,主要用于赧等社区张家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赧等勐柳搬迁点遗留问题经费、赧等片区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补偿款、清算勐柳搬迁点农户预交意向金相关费用、上龙村秀水沟人居环境建设资金、土地出让专项资金、2022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资金(三台山村、蕨叶坝村);

10.农林水支出21,227,409.26元,主要用于能繁母牛养殖贷款贴息、肉牛贷款贴息、农村公厕改造、邦焕村小新寨组、勐外坝村老寨子组、勐柳社区白沙路组、新寨村马家田产业道路、大汉坝村小菁田至赧洒、新寨村至邦明村、新寨村尖山坡、邦明以寨、上龙杨新寨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公益林林农补助及护林员补助资金、防灭火工作耗材费用、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经费、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弄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2022年沪滇项目弄岗、弄玲农旅融合示范点建设专项资金、弄岗社区弄岗小组乡村振兴项目土地征收费、小额贴息资金、大汉坝村、大新寨村商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1,130.00元,主要用于护矿员补助资金、2021年度考核绩效;

12.住房保障支出1,094,000.00元,主要用于龙江乡202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9,179.00元,主要用于 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经费、冬春救助资金、村社区购买抗旱设备款、勐外坝村应急抗旱补助资金;

14.其他支出1,730,000.00元,主要用于龙江敬老院项目工程款、上龙村为民服务站建设经费、硝塘社区酸耙洼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勐外坝村党员活动室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12,11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3%。与上年相比增加16,904,897.77元,增长5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村振兴实施引入沪滇项目等项目资金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44,95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02,365.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1,435.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11,152.60元,发放龙江乡机关及村组干部、临时人员工资、保证机构日常运转需要。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村级综治维稳人员工资。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2022年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2,26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6,32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敬老院日常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27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46,45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然林护林员工资及天然林停伐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3,02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执法中心人员工资及赧等社区张家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

12.农林水(类)支出25,982,15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7%。主要用于农业中心及林业中心人员工资支出及办公运行维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1,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护矿员补助资金、2021年度考核绩效。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龙江乡202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9,1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地灾监测员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经费、冬春救助资金、村社区购买抗旱设备款、勐外坝村应急抗旱补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100.00元,支出决算为353,9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824.4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9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4,100.0元,支出决算为353,9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824.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0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9.85元,下降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5元,下降0.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9.30元,下降0.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农业农村局调拨3张吸粪车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类相关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3,990.59元,比上年增加23,177.30元,增长0.91%,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减少79596.11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资金102773.4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部门资产总额51847854.22元,其中,流动资产21,727,913.28元,固定资产6,221,365.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857,770.00元,无形资产40,80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5544.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2378.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280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34,561.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7,29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7,261.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34,561.2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