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2016年,我乡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除接受上级转贷债券资金以外,没有举借政府债务。债务转贷资金置换债务317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政府债务余额为317万元。
(此件公开发布)
龙江乡财政所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