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241213-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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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江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强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
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跟踪落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年度述法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龙江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讲座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作为党委学习“第一议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丰富学习形式,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带动+所有干部职工”的学法讲法局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法治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聚焦依法决策,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坚持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评估、清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加大力度治理“红头文件”乱象,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不当文件制定出台,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聘请坤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乡政府法律顾问,负责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决策水平。
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今年以来,通过乡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有效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与政务开放程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信息支撑。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在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栏公示行政许可相关信息,不断优化登记管理政务服务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增加群众办事的便利,真正做到利民便民。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在法治政府纵深推进的过程中,着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广泛凝聚人民智慧,强化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严格落实行政负责责任制。运用好龙陵县人民政府龙江乡行政复议代办点,使用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2024年龙江乡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加大学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加强对执法部门人员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并鼓励参加执法证考试,今年我乡共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考试5人并取得执法资格证,目前全乡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4人,确保了基层执法力量。同时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契机,落实执法评议、案卷评查等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确保对乡镇的赋权接得住、接得稳。重点整治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及其他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
(四)深化矛盾纠纷化解,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重点培训与人民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原则、调解技巧,加深基层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掌握,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转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和谐的能力。目前全乡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15个,乡级调解委员会1个。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121名,妇女调解小队91名。
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受理、上报、督办、化解、预防等工作实行县、乡、村、组四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同行政、治安、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对疑难、遗留纠纷进行会诊,协同处理,分析研判辖区内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从是哪类群体、哪种类型、风险系数等,细分出来,制定调解措施,法理相融,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五)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抓好本乡“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结合“4.15”、“6.26”、“民法典宣传月”、“12.4”等特定普法节日在乡主要集市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法律进机关、进村组、进学校、进网络、进家庭等主题活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持续增强。
贯彻日常学法制度,用好用活法律资源。充分利用“普法强基”“宪法宣传周”等法治专栏,宣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播放以案释法的案例,结合干部职工个人自学清单,常学常新、活学活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利用网络带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常态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丰富普法内容。普法内容紧密结合群众的生活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本年度我乡结合耕地保护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涉缅家庭、婚恋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题普法。同时,注重普法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及时传达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和政策导向。此外,还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民俗习惯,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活动,开展“双语普法”,让法律在少数民族村寨落地开花。
优化普法资源配置。根据不同村组、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按照村级点单、乡镇派单、行业部门领单、政法干警接单的流程,制定针对性的资源配置方案,找准普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涉缅家庭多、矛盾纠纷多的村,通过户主会、涉缅家庭成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对于问题青少年群体多的村,提供更多的互动体验式普法活动;对于重点人多的村,则是通过入户走访、问谈等方式告知监护人相关职责。
建立法治文化阵地。依托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立法治文化阵地,从“博物馆普法点”“大榕树下普法点”到“法治长廊”“法治竹林”“法治广场”......让法律知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二、我乡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法律法规更新较快,专业性要求强,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有所欠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二是普法责任机制协调联动还需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没全面落实在法治宣传教育中,部门之间协调联动还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整体推进,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迈上新台阶
强化依法执政。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切实发挥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的职能作用。督促执法队配齐配强队伍,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对本单位的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指导。
(二)坚持夯基固本,全力构建良法善治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一是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创建更多的法治文化阵地、争取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二是更好运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打造更多贴近人民群众的“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夯实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普法队伍,提升普法实效。三是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处置各类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创新人才选拔、人员培训、日常管理、考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化“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有机衔接和工作联动,积极构建我乡“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坚持选育管用,全力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和干部队伍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继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包括政府法治机构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在内的各项法治工作与乡村振兴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法治建设成效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关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结合“法治副村长”方案,积极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以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对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等队伍的建设与培训,让大家发挥情理说服作用,从家长里短、公序良俗沟通互动,推动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法治带头人的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和谐的能力。
中共龙江乡委
龙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