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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24032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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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司法
龙江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龙江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现将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根据“一规划一方案一纲要”要求,推动法治龙江建设。龙江乡根据《法治龙陵建设规划(2021-2025 年)》(龙发[2021]28 号)、《龙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龙发[2021]29号)、《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龙发〔2022〕17号)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今后五年龙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三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放管服”“简证便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上级各部门相关规定,对下放到乡镇的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全面加大简政放权,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增加群众办事的便利,真正做到利民便民。四是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治理法治通机器人15个村全覆盖,可提供法律智能咨询,是解决群众日常生活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具体法律问题的好帮手。同时全面推行“12348”云南法网,线上解答法律咨询,着力解决了群众寻求专业法律服务难的问题,有效弥补了农村法律资源欠缺等短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评估、清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编制本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部门网站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加大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细化干部学法计划,利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全乡领导干部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组织学习力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利用重大决策集中讨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负责责任制。按要求使用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并认真完成行政复议改革工作,设立龙陵县人民政府龙江乡行政复议代办点。2023年龙江乡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三是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及认真按照要求填报系统数据,我乡35岁以下干部职工全部要求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确保了基层执法力量,今年我乡共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考试9人并取得执法资格证,目前全乡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40人。四是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法治政府纵深推进的过程中,着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在决策有关重大事项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广泛凝聚人民智慧,强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情况

2023年我乡紧紧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和谐稳定为主线,夯实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对受理、上报、督办、化解、预防等工作实行县、乡、村、组四联动机制。利用工作队和挂村干警每月清单任务,进村入户分析研判、梳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疑难、遗留纠纷进行会诊,协同处理,达到最大限度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群体性案(事)件和缠访、闹访、聚集访、越级访等非正常上访的发生。二是充分整合资源,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把人民调解同行政、治安、司法调解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减少辖区不稳定因素,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分析辖区内哪方面矛盾比较突出,如哪类群体、哪种类型等,细分出来,制定包保措施,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是及时调整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辞职、离岗人民调解员及时充实调整,对在职人民调解员及时申领电子证件。目前,全乡共有调解员121人,其中,乡级调解员12人,村级调解员109人,村调人员有保障。四是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转变矛盾纠纷排查的方式方法,提高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乡村和谐的能力。

(七)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首位。我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龙江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治讲座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作为党委学习“第一议题”、干部培训“第一主课”、政治轮训“必学主题”,丰富学习形式,做优做强“法治讲堂”,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带动+所有干部职工”的学法讲法局面。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二是贯彻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深化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和“民法典在身边”、“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每年组织专场对全乡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律法规、调解技巧、执法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培养,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意识、法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同时,我乡还开设“普法强基”“宪法宣传周”等法治专栏,宣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播放以案释法的案例,利用网络带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我乡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一是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特别是上级执法部门将大部分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后,全乡行政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设。二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程序违法仍然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的主要原因,执法部门缺乏严格、细化、准确的执行标准。

(二)普法阵地建设上还有差距。目前全乡法治文化阵地欠缺,机制仍不够完善,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和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还需要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包括政府法治机构及其人才队伍建设在内的各项法治工作与乡村振兴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确保法治建设成效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基层法治机构设置。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各执法单位将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后,建议上级政府适当增加基层政府法治机构编制,配齐配强法治机构人员,使政府法治机构人员队伍与依法行政的工作需求相适应。三是用好法律顾问制度。全乡法律顾问覆盖率100%。积极运用法律顾问,对乡党委政府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服务,为乡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把好关站好岗。四是总结提炼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做法。在今年挂村干警、普法队伍进村入户契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每月一主题、每月一清单,让法律知识在农村生根发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解决农村普法难、难普法的问题。五是加大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养。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本级执法人员进行台帐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认证,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继续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专场,以带头人的作用将普法工作发挥到实处,切实加深乡、村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夯实法治基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不得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力度,使用法者懂法、执法者严法,不断提升法治干部的综合素质,着力建设一支既深入政府法治实践、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习型、研究型法治干部队伍。六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和推荐,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法治阵地建设,夯实依法治理基础。在本年度大汉坝村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成功推荐后,持续对辖区内其他村的推荐申报及实地考察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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