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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2016-042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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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龙江乡十三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发展我乡的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不断提升中医药综合实力,推进全乡中医药(本规划所指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中医政策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遵循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紧密结合,发挥特色优势,推进我乡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全面推进中医药“三名”、“三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我乡“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建设,建立起与我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能基本满足全乡人民群众需要的、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体系,确保中医药工作质量上、水平上,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以乡中医院为龙头,强化软硬件建设,使之成为集医疗、培训、指导为一体的中医临床、技术指导中心。以地方药为特色,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品牌效应;以乡卫生院为基础,以村卫生室、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形成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中医集约化建设,以乡卫生院为主,改善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做大做强我中医院。充分发挥中医医院专业队伍作用,在中医院建立御医文化研究中心,大力挖掘我乡中医文化,使中医文化成为我乡一张名牌。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乡医院、乡镇卫生院设中医科和中药房,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达到95%。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安全有效”的优势,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防治能力。组织乡中医院、乡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鼓励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提高全乡中医药工作整体水平。大力发展中医信息化建设,加大医院的投入,配备一定的设备,建立网上视频交流。

(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探索适应中医传统诊疗的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鼓励开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和个体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逐步形成公立中医药服务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中医医疗格局。

(四)着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提升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学科师资水平和能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加强学科带头人与新安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建立名中医评选培养制度,培养和造就基层中医。遴选具有本科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临床骨干。通过进修培训、在职培训等方式,培养中医技术骨干、及中医全科医师。

(五)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快中西医结合工作步伐。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针对临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深入研究中西医结合的防治规律和作用机理。继续做好中西医结合重点学科(专科)的建设,培养复合型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不断壮大中西医结合队伍,推进我乡中西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充分挖掘我乡中医药传统文化资源,全面整理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积极搜集整理民间中医药资料,切实加强中医药科普及与文化传播,努力营造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文化氛围。全面推进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构建中医药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体中医药工作者共同的思想文化基础,加快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的认同感。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方向,实现中医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为全面构建和谐与小康社会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我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队伍,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在乡卫生院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分管领导和专职干部熟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管理知识和全乡中医药工作情况。

(二)政府主导,加大投入。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对中医药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单列,并不低于全乡卫生总事业费10%,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每年增长比例要高于卫生总事业费增长比例的20%;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10%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多渠道筹措中医药经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团体与个人捐助和投资发展中医药事业。

(三)完善机制,加强管理。逐步将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在城乡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纳入报销范围。对慢性疾病,制定应用中医药门诊治疗优势病种的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建立对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室的管理,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