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18-12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2-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县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需要,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江乡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海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彭光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胡宏华 乡党委委员、副书记
李能波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赧昌泽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邵维方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何永梅 财政所所长
赵志远 司法所所长
范济文 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组织办,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赧昌泽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负责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年龄、学历、受组织处理、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负责审核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任职资格条件和产生程序有无违规违法情形。负责审核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负责审核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有无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记录、涉嫌违法正被立案审查或关押、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非法集资、聚众赌博、本人及直系亲属煽动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县信访局负责审核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有无信访反映等情况。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按质完成全县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