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3-5-/2019-12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经各地逐级推荐上报,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下列2个见义勇为群体、13名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9日至12月25日)。
一、见义勇为个人
何永云,保山市龙陵县人,男,1970年8月生,汉族,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新寨村委会村民。
2019年5月3日13时许,一辆汽车不幸坠入龙川江,正在地里劳作的何永云听到呼救声后,急忙跑向江边跳入水中,成功将3名落水人员救上岸,并对昏迷的两人实施抢救。
从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为公示时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博欣商务楼228室(省委斜对面)邮编:650228,电话:0871-63992870,邮箱:ynjyyw@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